青海啟動高考綜合改革:打破文理分科 實施“3+1+2”考試模式
“青海省作為全國第五批高考綜合改革省份,從2022年秋季入學的高中一年級學生開始實施高考綜合改革。到2025年,基本形成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考試招生制度,健全促進公平、科學選才、監督有力的普通高校考試招生體制機制。”27日,青海省教育廳黨組書記、廳長申紅興在該省高考綜合改革新聞發布會上說。
青海省高考綜合改革打破文理分科,按照學生興趣愛好和高校招生專業選科要求,由學生自主選擇考試科目,將高校專業培養與高中教育教學有機銜接,增加人才素質結構的多元化和考試方式的多樣性。同時,開展綜合素質評價,改變以考試成績為唯一標準評價學生的做法,把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相結合,逐步扭轉唯分數的評價導向。
改革后青海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分為合格性考試和選擇性考試。合格性考試覆蓋國家普通高中課程方案規定的除勞動教育和綜合實踐活動課程外的14門科目,考試成績作為高中學生畢業以及高中同等學力認定的主要依據。選擇性考試包括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6門科目,考生根據自身興趣、志向、優勢和高校專業選考科目要求,首先在歷史、物理2科中自主選擇1科作為首選考試科目,然后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4科中自主選擇2科作為再選考試科目,考試成績作為普通高校招生錄取的重要依據,計入高考總成績。
“2025年,青海省高考綜合改革落地,實行‘3+1+2’考試模式,有12種考試科目組合,學生可根據個人愛好、興趣、特長和擬報考高校專業選考要求,在12種組合中自主選擇,給學生提供了更多的選擇機會。”申紅興介紹,“3+1+2”模式不分文理科,學生參加全國統一高考的語文、數學、外語3門科目考試時,所有考生的考試試卷內容完全一致。而現行高考文理分科,數學科目分為文科數學和理科數學,考試內容和難度不同。既體現了物理、歷史學科的基礎性作用,突出了高校不同學科專業選才的要求,也更加注重學生的全面發展,有利于提高學生的綜合素質。
青海省規范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評價內容包括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勞動與社會實踐等5個方面,反映學生全面發展情況和個性特長,作為高校招生錄取的重要參考。
據悉,考生高考總成績滿分750分,其中,全國統一高考科目語文、數學、外語3科使用原始成績計入考生總成績,每科滿分150分;首選科目使用原始成績計入考生總成績,每科滿分100分;再選科目以等級賦分計入考生總成績,每科滿分100分。自2025年起,高校招生錄取按照歷史、物理兩個類別,分別編制招生計劃、分別劃定錄取分數線、分別投檔錄取,實施“專業(類)+院校”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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