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讓青少年受困于“信息繭房”
網絡信息多樣、開放、共享,而一味迎合受眾的閱讀偏好,計算方法簡單,定向推送粗暴,讓讀者尤其是鑒別力、自控力不強的青少年越“好”越“偏”。原本能夠提供多樣化精神食糧的手機App,卻讓人有一種“我才夾了一筷子,你就送我一桌子”的驚喜與尷尬,在不知不覺中受困于“信息繭房”。(10月20日《半月談》)
據專家介紹,用戶愛看什么,就把什么送足喂飽,讓人停留在舒適圈,看似瀏覽了很多信息,實則信息非常單一,無法拓展知識面,這在傳播學上被稱為“信息繭房”。如此,孩子深陷其中就很難豐富知識結構,尤其一些平臺的定向推送存在“泛娛樂化信息多,低俗內容多,未經核實內容多”的“三多”現象,更有可能給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長帶來不良影響。
防范青少年受困于“信息繭房”,一則,強化市場監管執法很有必要。一方面應加強對技術的監管,如,完善現有防沉迷系統功能,找到監管盲區,堵住技術漏洞;另一方面應強化對內容的監管審核,網信部門當對App的算法推送進行更加精細化監管審核,如規定具體類別信息的推送占比等,以規范互聯網企業行為及推送內容。
二則,互聯網企業當強化守法自覺性。媒體調查顯示,一些短視頻平臺、社交媒體、新聞客戶端的內容管理問題,固然是以算法推薦為核心的技術所致,但根源是業務導向遵從流量最大化的資本邏輯。對此,企業當少些不良逐利思維,須自覺守法行事,更應擔負起社會道義,對不良內容加強甄別和監測,并形成有效自查機制。
三則,應在提升青少年互聯網媒介素養上施力。應該認識到,新媒體對青少年日常生活的滲透性和嵌入性非常強,健全未成年人網絡素養教育體系,提升青少年媒介素養,需要政府、社會、學校、家庭齊抓共管、形成合力。也唯有青少年能夠正確使用網絡,擁有辨別良莠不齊信息的能力,他們才能少受到網絡傷害。
另外,家長也須盡到相關責任。明年6月1日起施行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就對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相關責任進行了明確。家長應承擔起第一責任人的職責,督促孩子使用防沉迷系統,幫孩子提高甄別、屏蔽不良內容的能力,這也有助于他們的身心健康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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