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執法監管方式 提升校外培訓治理效能
校外培訓治理是推動落實“雙減”政策的重要內容。經過一年多的集中式治理,學科類培訓機構總量大幅壓減,培訓機構逐步規范化。但同時,校外培訓治理依然面臨許多新問題和新挑戰,如何建立常態化、高效能的校外培訓治理機制是目前面臨的重要問題。
近日,浙江省教育廳等十部門發布了《關于加強校外培訓監管行政執法工作的實施意見》,不僅明確了不同行政部門的執法權責和執法重點,更強調要創新多種執法方式,并鼓勵各地大膽創新、先行先試。面對校外培訓行業的新形勢,打破傳統單一的治理模式,探索創新執法方式,可以說是當前校外培訓治理的及時雨,為各地完善校外培訓治理體系提供了重要借鑒。
與“雙減”政策實施前的校外培訓相比,當前的校外培訓行業又有了新特點。部分家長基于升學考試壓力持續將校外培訓當作剛需,再加上資本的逐利性導致學科類校外培訓“隱形變異”日益增多,還有一些培訓機構為了逃避線下監管,私自采用線上培訓的方式,這些都增加了培訓的隱秘性和流動性,給校外培訓治理提出新的挑戰。校外培訓治理對象的新變化使得傳統的監管方式和手段難以發揮有效作用。為此,必須逐步探索和創新更能適應新形勢的監管手段和方式。
首先,可以探索信用監管的方式,發揮信用在創新監管機制、提高監管效能方面的基礎性作用。此次浙江省提出的探索信用監管方式,推動校外培訓執法結果與公共信用平臺有效銜接,將重大違法失信行為納入失信懲戒范圍,這同時又是對我國加快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要求的積極回應。校外培訓信用監管是實現自律與他律協調一致的需要,也是促進校外培訓機構辦學誠信、經營自主和教育價值協調融合與良性互動的實際需要。通過建立校外培訓機構的誠信檔案和信用體系,形成公開信用等級和評價機制,一方面可以給消費者提供提示,避免消費陷阱的出現;另一方面也規范和促進了培訓機構的良性發展,強化了行業自律。
其次,“互聯網+”時代要求不斷適應信息化和大數據時代經濟社會發展的新要求,改變傳統的監管模式,建立治理和服務的新模式。正如浙江省提出的完善“互聯網+監管”場景應用,提高校外培訓的治理效能。從目前我國地方“雙減”工作典型案例來看,探索建立“部門聯動、社會參與、數字賦能”的常態化監管機制,已成為各地開展校外培訓治理的重要方式。通過互聯網接口動態采集各培訓機構的行為日志,通過數據分析技術對培訓行為進行智能研判,能夠在很大程度上減少監管人員工作量,提升監管工作質量。利用互聯網技術平臺進行管理,可以實現網上申請、網上審查,行政部門可以實時動態掌握培訓機構情況。同時,通過信息平臺,公開培訓機構信息,有利于家長和學生了解培訓機構的課程及師資情況,創造一個公開、公平的市場環境。
再其次,隨著政府職能的轉變,政府對社會事務的管理正在從“無限管理”向“有限治理”轉變,政府可以從對市場的全面干預中逐漸抽離,交由行業本身或者第三方進行自我管理和評價。通過行業協會制定培訓行業的行為規范,對行業內培訓機構的辦學資質、服務質量、招生宣傳、培訓協議等加以規范制約,打擊同行之間的不正當競爭行為,維護行業形象,促使培訓機構良性發展,實現社會的自治與共治。政府也可以通過委托管理的方式,把由政府承擔的部分管理事務委托給相關中介組織,通過培育和健全社會中介組織,使其成為承擔政府管理社會服務的具體組織者和運行者,維護公平的市場競爭秩序。
最后,重視學校及家長等外圍因素的治理和引導,形成家校社協同共治。校外培訓的出現和發展是受學校教育、家庭、社會等多方因素的綜合影響,所以,校外培訓機構的治理不能局限于培訓機構本身的治理。未來政策規范和引導的兩個重要外圍因素是學校教育和家長引導。學校要切實提高校內教育的質量和水平,優化學生作業設計,提升課后服務的多樣化和實效性,在保證學生學習質量的同時進行減負,才能讓家長放心回歸學校教育的主陣地。社會媒體應當引導家長樹立科學的育兒觀,緩解家長的焦慮情緒,理性看待校外培訓。對于對校外培訓有真正需求的家長和學生,要提醒其注意選擇有正規辦學資質、信用等級良好的機構。對于那些契合素質教育的發展方向,能夠滿足學生選擇性學習需求、培育發展興趣特長、拓展提升綜合素質的培訓機構,應該鼓勵支持其規范發展,更好地滿足孩子的個性化、多樣化的成長需求。
總之,未來對校外培訓機構的治理,需要從更加廣闊的視角,創新治理方式,在政府主導治理的基礎上,逐漸形成培訓機構自律發展、學生及家長理性對待、學校教育提升質量、社會輿論正確引導的常態化治理格局。
(作者系天津市教育科學研究院教育法治與評估研究所所長、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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