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從拉薩市商務局了解到,為積極響應國家加快發展流通促進商業消費的號召,拉薩市商務局根據一系列政策文件精神,正式推出了《拉薩市夜間經濟示范區、示范點認定和補助標準(試行)》。這份文件不僅為拉薩市夜間經濟的發展指明了方向,更為商家們提供了詳細的操作指南和豐厚的政策支持。
據了解,拉薩市夜間經濟示范區、示范點的認定和補助標準是在《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發展流通促進商業消費的意見》《西藏自治區政府辦公廳轉發商務廳旅游發展廳關于促進夜間經濟和假日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措施》以及《拉薩市關于加快推動夜間經濟發展的實施意見》等文件精神的指導下制定的。其目標是通過打造一批文商旅體深度融合的夜間經濟集聚區,培育高品質夜間消費熱點,促進拉薩市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夜間經濟商業業態涵蓋夜購、夜宴、夜游、夜賞、夜演、夜健、夜品、夜讀、夜宿、夜校等十大業態。那么對于夜間經濟示范區與示范點是如何界定的呢?拉薩市商務局市場體系建設科科長李乃軒介紹,示范區是由多種夜間商業業態構成,長度不小于300米的商業街或面積不少于2萬平方米的商業綜合體。而示范點則是夜間經濟商業業態特色鮮明、管理規范有序,具有一定影響力、知名度和吸納力的專門經營區域。
“明確運營管理,管理主體分為企業主導型和政府主導型兩類,要求具備統一的物業管理和規范的管理標準。”李乃軒介紹,拉薩市商務局從規劃選址、品牌影響、入駐規模、業態結構、外觀環境、夜景燈光、配套設施、營業時間、日常管理、智慧功能、企業培育、營業額等多個方面設定了詳細的認定標準。
而申報程序也堅持自愿原則,由運營管理主體向所在縣(區)、經濟功能區商務主管部門或行業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過屬地初審、集中評審和媒體公示等環節,最終確定拉薩市夜間經濟示范區、示范點名單。評審過程由拉薩市商務局組織第三方專業機構進行,確保公正、透明。
據了解,拉薩市財政共預算資金3600萬元,用于扶持補助已認定的夜間經濟示范區、示范點。補助資金按照基礎設施提升、公共服務建設、品牌推廣等投資額的50%給予一次性補助,示范區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示范點最高不超過100萬元。此外,認定為示范區、示范點的運營主體及其轄區內企業還將享受相關政策保障支持和審慎包容監管等機制。
值得一提的是,文件還特別強調了智慧功能的重要性,要求建立智慧停車系統、推進線上線下消費融合、發展直播電商等。這些智慧功能的引入將極大提升拉薩市夜間經濟的科技含量和現代化水平。展望未來,隨著拉薩市夜間經濟示范區、示范點的不斷涌現和發展壯大,拉薩市的夜間經濟將更加繁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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