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為深入貫徹落實關于加強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和救助幫扶的相關部署,進一步健全分層分類的社會救助體系,拉薩市正式出臺《拉薩市最低生活保障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該《細則》積極探索社會救助“擴圍增效”與“精準救助”的改革新路徑,全力織密扎牢兜底保障的安全網。
《細則》始終堅持“以人為本”的理念,深入總結分析近年來拉薩市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落實情況,充分考慮政策的可及性與實效性,從多個維度推動社會救助工作優化升級。在保障范圍上,以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為核心,逐步將保障范圍擴大到低收入家庭中的殘疾、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難群體;在救助流程方面,持續簡化手續,不斷提高救助效率和水平;在保障體系建設過程中,構建起以基本生活救助、專項社會救助、急難社會救助為主體,社會力量參與為補充的分類救助保障體系,進一步完善幫扶路徑和內容。通過對各部門專項救助和關愛幫扶政策的梳理、整合與優化,實現了政策合力的最大化。
圍繞“兜住底、兜準底、兜牢底”的目標,《細則》創新舉措、完善機制,著力打造“簡程序、快響應、緩退出、暖服務”的制度體系,顯著提升兜底保障功能。例如,明確將拉薩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與居民人均消費支出水平掛鉤,建立全市統一、城鄉一體的低保標準動態調整機制,確保市域范圍內救助服務均等化。同時,規范低保納保要素,在保障對象認定上,從按戶口歸屬確定納保人數轉變為按共同生活家庭成員納保;在家庭收入核算方面,采用家庭收入與剛性支出扣除后的綜合評估方式;在家庭財產限制上,打破原有有車輛家庭不得申請低保的限制。此外,《細則》進一步完善按戶保與按人保相結合的低保制度,取消對重病重殘個人的收入限制,增強對低收入家庭中重病重殘人員的保障力度。施行后,家庭人均月收入在低保標準1.5倍以內,家庭財產狀況符合規定的四類人員(一、二級重殘,重特大疾病患者,脫離家庭在宗教場所居住3年以上的生活困難宗教教職人員)可單獨申請低保,有效擴大了保障范圍。審批流程也得到進一步優化簡化,取消民主評議硬性要求,審核確認由兩次公示縮減為一次公示。
《細則》的出臺,進一步強化了黨委領導、政府負責、民政牽頭、部門協同、社會參與的工作機制。拉薩市推行的困難群眾關愛行動以及黨員結對幫扶機制、黨員領導干部包保制度和“黨建+社會救助”等實踐,充分彰顯了黨委對社會救助工作的全面領導。同時,明確民政、教育、人社、住建、衛健、醫保、工會、殘聯等部門職能,強化部門協作與幫扶政策落實。通過醫療救助紓困、就業創業脫困、住房保障、教育助學、法律援助等舉措,切實增強困難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細則》還提出建立健全主動發現和主動救助機制,打破傳統依申請救助模式,實現依申請與主動發現兩種救助機制并行。充分發揮各級社會救助聯席成員協調機制作用,堅持政府兜底與社會參與、“輸血”與“造血”、“線上”與“線下”相結合的思路,推動綜合幫扶工作常態化、規范化、制度化、社會化。建立健全政府救助與慈善幫扶銜接機制,完善低保家庭“一戶一檔一策”幫扶機制,形成綜合幫扶清單,推動重病、重殘家庭等特殊困難群體綜合幫扶取得新成效。預計到2025年底,全市將形成更加完善的困難群眾綜合幫扶工作格局,部門協同與社會參與更加充分,困難群眾幫扶成效更加穩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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