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拉薩市堆龍德慶區發布公告。根據《西藏自治區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政府令152號)等相關規定,堆龍德慶區將于2025年2月9日至2025年4月30日開展超標電動車淘汰退市補貼工作,逾期將不再受理。
據悉,此次補貼對象為2021年1月10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間,在拉薩市公安交管部門登記注冊的超標電動車(白底紅字牌照)車主。超標電動車淘汰補貼按照蓄電池電壓容量確定,其中,蓄電池為48V的補貼371元,60V的補貼615元,72V的補貼785元。
在補貼申領要求上,申領補貼的車輛必須具備電池、電機、車身等“三大件”。補貼申領人需憑借車輛、本人身份證、銀行卡進行申領,且同一身份證、同一車輛僅能申領一次補貼。若車主發生變更但未辦理過戶,須持有效證明申領補貼。
申領補貼時,需淘汰退市“白底紅字牌照”電動車的所有人,需就近前往便民回收網點,將車輛交由回收公司查驗,并提交二代居民身份證、銀行卡卡號等個人信息(車主變更但未過戶的,需由所在社區、村委會開具相關證明),辦理完整報廢審批手續。經相關部門審驗批準后,補貼資金將在5個工作日內發放至申領人提供的個人銀行卡中。
需要注意的是,按照強制報廢原則,未登記注冊(無牌)的超標電動車,須到政府指定的回收網點報廢,回收企業將依據車況給予相應殘值補償。未到指定回收點報廢的超標電動車,不享受政府補貼。淘汰報廢(含無牌電動車)的車主可參加“幸福拉薩·惠享生活”新春季購車活動,享受購置汽車、電動自行車、電動兩輪摩托車等購新補貼。此外,嚴禁電動車銷售商家借機哄抬價格,一經發現,有關部門將從嚴從重處罰,舉報熱線為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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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東嘎街道:拉薩市堆龍德慶區東嘎街道嘎東社區嘎東組交安駕校南側承訓公司院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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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羊達街道:拉薩市堆龍德慶區羊達街道派出所往北1.7公里億鑫公司院內
4.馬鎮:拉薩市堆龍德慶區馬鎮政府院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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