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一起違法違規使用醫保基金案曝光
近日,國家醫療保障局曝光臺曝光了西藏自治區山南市紅燕大藥房違法違規使用醫保基金案。
2022年4月,西藏自治區山南市醫療保障局在核查疑似違規數據中發現,山南市紅燕大藥房存在“同一人連續劃卡”現象。2022年6月,山南市醫保局對紅燕大藥房違規結算醫保基金行為進行了立案調查。經查,紅燕大藥房存在串換藥品、虛構醫藥服務項目,將購買土特產、保健品等消費品串換為藥品刷醫保憑證結算等欺詐騙取醫保基金行為,同時存在店內滯留參保人員醫保就醫憑證,每天固定刷卡等違法違規行為,涉及醫保基金合計102625.00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當地醫保部門處理結果如下:1、責令該藥房退回騙取的醫保基金,處騙取金額2倍罰款205250.00元;2、暫停該藥房涉及醫保基金使用的醫藥服務6個月。目前,損失的醫保基金102625.00元已全部追回,2倍行政罰款205250.00元已全部上繳。
違法違規使用個人賬戶基金將承擔什么法律責任呢?根據《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第四十一條規定,將本人的醫療保障憑證交由他人冒名使用;重復享受醫療保障待遇;利用享受醫療保障待遇的機會轉賣藥品,接受返還現金、實物或者獲得其他非法利益的,由醫療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造成醫療保障基金損失的,責令退回;屬于參保人員的,暫停其醫療費用聯網結算3個月至12個月。
個人以騙取醫療保障基金為目的,實施了上述行為之一,造成醫療保障基金損失的;或者使用他人醫療保障憑證冒名就醫、購藥的;或者通過偽造、變造、隱匿、涂改、銷毀醫學文書、醫學證明、會計憑證、電子信息等有關資料或者虛構醫藥服務項目等方式,騙取醫療保障基金支出的,除依照前款規定處理外,還應當由醫療保障行政部門處騙取金額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
參保人員違法違規使用醫保基金涉嫌違法犯罪的,依照《國家醫保局 公安部關于加強查處騙取醫保基金案件行刑銜接工作的通知》規定,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公職人員違反醫保法律法規騙取醫保基金的,依照《國家醫療保障局關于醫療保障部門向紀檢監察機關移送醫療保障基金監管中發現問題線索的通知》規定,移送紀檢監察機關處理。
自治區醫保局提醒廣大市民,如發現身邊存在違法違規使用醫保基金行為,可撥打0891-6609836提供舉報線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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