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正式發布,從全局和戰略高度明確了加快推進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的總體要求、主要目標和重點任務。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其重點不在于“大”而在于“統一”,我國本身就是超大市場,但卻大而不強。為此,《意見》強調“加快建設高效規范、公平競爭、充分開放的全國統一大市場”,從加強制度建設、完善市場監管、打通國內循環三個維度為全面推動我國市場由大到強轉變明確了努力方向。
高效規范,主要指向相關制度建設的統一。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統一市場建設“硬件”不斷完善,基礎設施建設取得積極進展,但“軟件”方面,即與統一市場相關的制度規則建設則存在短板和不足,不適應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的內在要求。為此,《意見》強調要通過統一的產權保護制度、市場準入制度、公平競爭制度、社會信用制度強化市場基礎制度規則的統一,強調加強“互聯”“互通”“互認”“互用”實現市場設施高標準聯通,加快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
公平競爭,主要指向政府監管措施的統一。《意見》強調“有效市場,有為政府”原則,要求推進市場監管公平統一,并進一步規范不當市場競爭和市場干預行為。在推進市場監管公平統一方面,從監管規則、監管執法、監管能力三方面作出規定;在進一步規范不當市場競爭和市場干預行為方面,明確了“清理廢除妨礙依法平等準入和退出的規定做法”及“持續清理招標采購領域違反統一市場建設的規定和做法”兩大治理方向,進一步強化了競爭政策基礎地位。
充分開放,主要指向市場在地理空間上的統一。相比于“十四五”規劃綱要中的“形成高效規范、公平競爭的國內統一市場”的提法,“充分開放”是《意見》新增的要求。要形成全國統一大市場、暢通國內循環,就必須打破各個市場和地區分割的局面,在破除各種封閉小市場、自我小循環的基礎上,打造統一的要素和資源市場、推進商品和服務市場高水平統一,進一步強化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提升資源配置效率,讓經濟發展更有活力。
當前,面對國際形勢百年變局和世紀疫情交織疊加,我國發展面臨的風險挑戰明顯增多,要以“統一”為根本指向,向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協同發力,不斷暢通經濟循環,推動我國市場由大到強,為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構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提供堅強支撐。(中國西藏網 文/社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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