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西藏網訊 為切實做好西藏自治區森林草原防滅火各項工作,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森林草原資源安全,西藏自治區近日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發布今冬明春森林草原防滅火令,規定2022年11月15日至2023年5月31日為今冬明春森林草原防火期,其中2022年12月15日至2023年4月30日為森林草原防火緊要期。
防滅火令指出,各級人民政府主要領導要認真履行森林草原防滅火第一責任人職責,實行分級、分片包干負責制,層層簽訂森林草原防滅火目標責任書。各級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成員單位要結合各自職責,積極主動做好森林草原防滅火有關工作。各級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和林草、森防等重點部門要嚴格執行24小時應急值班值守制度和火災信息歸口上報制度。
同時,要嚴格野外火源管理。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要按照有關規定,加強對森林草原防火區域重點地段、入山路口的防范,實行專人看守。要嚴格執行用火審批制度,強化野外火源管理,林區范圍內野外用火必須做到“十個嚴禁”(嚴禁林區野外用火做飯、嚴禁林區野外用火取暖、嚴禁林區野外燒香、嚴禁林區野外使用太陽灶、嚴禁林區吸煙、嚴禁林區狩獵打獵、嚴禁林區砍伐林木、嚴禁林區舉辦篝火晚會、嚴禁林區運輸使用爆破物、嚴禁林區施工爆破實彈射擊),對未經許可擅自在防火區域用火的,按有關規定從重從快查處。
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還要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全民宣傳教育活動,廣泛宣傳森林草原防滅火安全知識。通過加強“12119”森林草原防火報警電話宣傳、發布森林草原防滅火公益廣告、及時公布火險預警信息以及開展森林草原防滅火知識“進學校、進社區、進施工單位、進鄉村、進農牧戶”宣傳活動等,切實增強全民防滅火意識,積極營造“全民動員、人人參與、群防群治”的濃厚氛圍。(中國西藏網 記者/王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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