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者,治之端也。黨的二十大報告中提出,“必須更好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軌道上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長期以來,在中國共產黨的堅強領導下,通過西藏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西藏的法治建設取得重大成就,為推進西藏跨越式發展和長治久安提供了有力保障。
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建設法治西藏,必須堅持立法先行,充分發揮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西藏自治區自正式成立以來,立法工作成績顯著,先后制定了多部地方性法規和具有法規性質的決議、決定,并對多項全國性法律制定了適合西藏特點的實施辦法。2014 年 6 月1日《西藏自治區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辦法》正式實施,有效的保護了西藏的非物質文化遺產;2020年5月1日起施行的《西藏自治區民族團結進步模范區創建條例》,是西藏首次就民族團結事務出臺的地方性法規;今年5月31日《拉薩市南北山綠化管理條例》的頒布實施,為推進拉薩南北山綠化事業高質量發展提供了堅實的法治保障……西藏不斷加強重點領域、新興領域立法,提高立法的針對性、及時性,以良法促發展、保善治。
文明執法、規范執法、公正執法。法律的生命在于實施,各級政府必須在黨的領導下,在憲法和法律范圍內開展工作。幾十年來,西藏各級政府部門工作不斷開創新局面,運用法治思維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的能力在不斷提高,在依法行政方面取得很大進展,為西藏各族人民營造了一個公平、公正的良好社會環境,使西藏社會更加和諧穩定。2019年4月30日,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西藏自治區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實施方案》,這標志著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在西藏自治區各級各類行政執法機關全面推行,加大對政府行為的監督力度,對監督依法行政起到了積極作用。
司法公正、司法公信、司法權威。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線,必須嚴格公正司法,保障和促進社會公平正義。西藏自治區司法廳將政法系統19項“我為群眾辦實事”項目清單分解細化,為群眾提供優質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務,切實滿足廣大群眾法律服務需求。設置綠色通道、法律援助崗、法律咨詢崗等窗口;打造具有西藏特色的本土調解工作品牌;推動選派援藏公證人員;疫情期間,以“電話+網絡”等方式暢通復議渠道;通過視頻方式完成公開聽證……一系列扎實有效的司法行政工作,有效促進了司法公正,提高了司法公信力。
全民懂法、全民守法、全面普法。西藏作為邊疆、民族、宗教地區,是維護祖國統一和國家安全的前沿陣地,積極引導群眾了解法律的內涵和歷史,力求讓更多群眾懂法,從而守法,才能夠真正確保社會和諧穩定。西藏自治區一直高度重視法律宣傳工作,經常深入開展法律進機關、進鄉村、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進寺廟等普法活動,通過通俗易懂的方式向廣大干部群眾大力宣傳國家法律法規及國家各項方針政策。同時,通過法治講座、法律知識競賽、“模擬法庭”、“現身說法”和法治文藝演出等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進行法制宣傳教育,把法治元素融入群眾公共文化生活。
“法治興則國興,法治強則國強。”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必須厲行法治,讓法治建設成果惠及各族干部群眾,為推進法治西藏建設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中國西藏網 文/孫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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