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西藏網訊 西藏是青藏高原的主體,是國家重要的生態安全屏障、高寒生物種質資源寶庫、重要水源供應地,被譽為“亞洲水塔”。1月3日,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舉行新聞發布會,邀請西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相關負責同志,就西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開展的“亞洲水塔專項公益訴訟保護”活動(以下簡稱“亞洲水塔保護”專項活動)情況進行了介紹。
圖為新聞發布會現場 攝影:趙振宇
檢察機關作為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的保護者,始終把國家利益和群眾利益放在最高位置。西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于2022年12月22日部署開展“亞洲水塔保護”專項活動,加強對冰川、河湖、濕地、轄區內碧水、江河源頭等生態環境保護。“亞洲水塔保護”專項活動涉及西藏全區各地,對保護青藏高原生態環境具有重要意義,以檢察公益之力,全力守護人民群眾美好生活。
西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專職委員、新聞發言人沈小丁介紹:“亞洲水塔保護”專項活動開展以來,各(地)市檢察機關高度重視,積極部署,及時成立以市院分管領導為組長、各縣(區)院檢察長為成員的專項活動領導小組,專門負責兩級院涉河湖、冰川、濕地、雪山等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分階段進行線索摸排、分析評估、立案調查等工作,推動專項活動走深走實。
一年來,共摸排“亞洲水塔保護”專項活動案件線索870件,立案682件,磋商164件,制發檢察建議274件;督促主管機關治理河道1739公里、水源地66處、封堵排污口3個,恢復草原、濕地等2.2萬余畝,清理固體廢棄物5500余噸,拆除垃圾填埋場2個,督促行政機關建成污水處理廠配套管網設施投入資金500萬元;西藏自治區檢察院利用空天地一體化監督平臺,指導日喀則市院、仲巴縣院辦理南木拉濕地案入選全國檢察機關生態環境保護公益訴訟十大典型案例。日喀則檢察機關立案監督黑頸鶴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內2萬余畝非法開發項目并全部恢復。
為強化協同治理,探索預防性保護合力,西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充分發揮“河湖長(林長)+檢察長+警長”協作機制優勢,做好提前預防工作,持續推進河湖系統治理保護;加強跨行政區劃公益訴訟協作,各地檢察機關加強對江河湖泊跨區域、全流域保護,確保水環境安全。日喀則市年楚河沿線檢察院結合公益訴訟檢察職能齊謀劃、同發力、共推進,召開年楚河流域檢察公益訴訟專項監督協作交流會,簽訂專項監督協作機制,共護年楚河流域生態環境和自然資源;江孜縣院與浪卡子縣院召開卡若拉冰川協作交流座談會,建立協作機制。西藏自治區檢察院與區水利廳簽訂《貫徹落實最高檢水利部〈關于建立健全水行政執法與檢察公益訴訟協作機制的意見〉的實施方案》,強化“亞洲水塔”保護行政檢察監督,加強與行政部門之間的橫向聯絡與配合。山南市扎囊縣院與相關行政機關制定《規范整治雅魯藏布江流域扎囊縣區域水生態管理實施意見》,行政監管與檢察監督同向發力,共護西藏萬水千山生靈草木。
西藏全區檢察機關在開展“亞洲水塔保護”專項活動的同時,注重案件辦理“精準性”,通過辦理一案深挖多件損害公共利益的違法行為。將“亞洲水塔保護”和其他公益訴訟檢察辦案領域融會貫通,辦理一案,保護一片,實現最徹底的公益保護。西藏全區各級檢察機關主動向當地黨委、人大匯報公益訴訟工作,貫徹落實人大常委會出臺的促進公益訴訟檢察工作的專項決定。強化宣傳報道,講好公益訴訟檢察故事。以黨建賦能引領公益訴訟高質量發展,將黨建與業務深度融合,充分調動“益心為公”志愿者積極性,向農牧民群眾宣講生態環境和濕地保護相關法律法規,以實際行動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發展理念。(中國西藏網 記者/趙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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