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在醫保定點零售藥店購藥。
日前,記者從拉薩市醫療保障局獲悉,由國務院公布的國家醫療保障系統首部行政法規《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據了解,出臺《條例》是為了加強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保障基金安全,促進基金有效使用,維護公民醫療保障合法權益。那么,《條例》出臺與廣大參保人員有什么密切關系呢?拉薩市醫療保障局有關負責人進行了解讀。
重要意義
醫?;鸨O管有法可依
醫療保障基金是人民群眾的“看病錢”“救命錢”,基金的使用安全涉及廣大群眾的切身利益,關系到醫療保障制度的健康持續發展。醫療保障基金使用主體多、鏈條長、風險點多、監管難度大,欺詐騙保問題持續高發頻發,監管形勢一直比較嚴峻。
《條例》共計50條,包括總則、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法律責任、附則五大方面,對基金使用中監督檢查的內容、形式,定點醫藥機構的責任、義務以及權利都作了明確規定,使醫療保障基金監管從此有法可依,對我國醫療保障基金監管工作規范化、常態化開展具有重要意義。
該負責人介紹,《條例》的頒布是當前基金監管的迫切需要,填補了我國醫療保障基金監管領域的空白,對醫保法治化建設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目前,拉薩市醫保局正在集中學習《條例》,陸續開展宣貫工作。下一步,拉薩市醫保局將加大宣傳力度,讓參保人員、全市兩定醫藥機構都了解該《條例》。
適用范圍
明確基金使用相關群體
《條例》第二條規定:“本條例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基本醫療保險(含生育保險)基金、醫療救助基金等醫療保障基金使用及其監督管理。”第四十九條規定:“職工大額醫療費用補助、公務員醫療補助等醫療保障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參照本條例執行。居民大病保險資金的使用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醫療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加強監督?!睋?,基本醫療保險(含生育保險)基金、醫療救助基金等醫療保障基金適用本《條例》;職工大額醫療費用補助、公務員醫療補助參照本《條例》;居民大病保險資金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條例》明確了基金使用相關主體的職責,包括醫療保障行政部門、醫療保障經辦機構、定點醫藥機構、參保人員等。一是醫療保障行政部門應當依法組織制定醫療保障基金支付范圍。二是醫療保障經辦機構建立健全業務、財務、安全和風險管理制度,規范服務協議管理。三是定點醫藥機構加強內部管理,提供合理、必要的醫藥服務,保管有關資料、傳送數據和報告監管信息。四是參保人員持本人醫療保障憑證就醫、購藥,按照規定享受醫療保障待遇。五是禁止醫療保障經辦機構、定點醫藥機構等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和參保人員等通過偽造、變造、隱匿、涂改、銷毀醫學文書等有關資料或者虛構醫藥服務項目等方式,騙取醫療保障基金。
加強監管
設置不同主體法律責任
《條例》一經公布,就引起了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及社會各方高度關注?!啊稐l例》綜合運用沒收違法所得、罰款、吊銷許可證件、限制從業、暫停醫藥服務、解除服務協議、暫停醫療費用聯網結算等多項監管措施,將嚴厲打擊醫療保障基金使用中的違法行為。”該負責人說。
該負責人介紹,《條例》針對不同違法主體、不同違法行為分別設置了法律責任。對醫療保障經辦機構違法的,責令改正、責令退回、罰款、給予處分。對定點醫藥機構一般違法行為,責令改正、約談負責人、責令退回、罰款、責令定點醫藥機構暫停相關責任部門一定期限的醫藥服務;對定點醫藥機構違反管理制度的,責令改正、約談負責人、罰款;對定點醫藥機構騙保的,責令退回、罰款、責令定點醫藥機構暫停相關責任部門一定期限的醫藥服務、解除服務協議、吊銷執業資格;造成醫療保障基金重大損失或者其他嚴重不良社會影響的,對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給予限制從業、處分。個人違法的,責令改正、責令退回、暫停其一定期限的醫療費用聯網結算、罰款。侵占、挪用醫療保障基金的,責令追回、沒收違法所得、給予處分。醫療保障等行政部門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給予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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