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西藏自治區日喀則市南木林縣卡孜鄉聶倉村村民格某拿著只有一個名字和電話號碼的紙條,來到卡孜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務站尋求幫助。工作人員詢問后得知,格某與其他16人一起外出打工,被包工頭拖欠工資20余萬元,由于法律意識淡薄,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維權面臨重重困難。
卡孜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務站受理后,及時聯系南木林縣援藏律師為其提供法律援助。援藏律師和司法所工作人員積極尋找有力證據并向法院起訴,最終,17名務工人員于11月底拿到了自己的全部工資。
這是西藏司法所充分發揮職能作用,開展公共法律服務,提升群眾獲得感和滿意度的縮影。
鄉鎮司法所是基層政權建設和基層政法部門的重要組成部分,負責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公共法律服務、基層普法依法治理、法律援助、社區矯正、刑滿釋放人員安置幫教、基層法治建設、指導村(居)法律顧問等工作。
“由于起步晚、起點低、基礎差,西藏自治區司法所建設滯后于全國司法所建設步伐。近年來,全區司法行政機關堅持抓基層、強基礎導向,以司法所規范化建設為契機,著力解決司法所體制機制、人員隊伍、保障能力等方面的短板不足,司法所建設取得新進展、新成效。目前,全區已建設500余個司法所,并通過片區化中心司法所模式開展工作,實現服務管理全覆蓋。”西藏自治區司法廳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處處長次珍說。
近年來,西藏自治區將司法所作為維護社會穩定和推動基層社會治理現代化的重要抓手,堅持黨的絕對領導,強化政策支持,理順管理體制,創新運行機制,加強監督管理,探索更多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做法,為司法所事業發展創造了良好條件、打下了堅實基礎,司法所在厲行法治、服務為民、維護穩定、促進和諧及助力鄉村振興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數據顯示,近3年來,西藏司法所共指導和直接參與化解矛盾糾紛7500余件,開展普法宣傳3.6萬余場次,提供法律建議4000余條,接受法律咨詢3.6萬余人次,受理法律援助初審案件1400余件。司法所在平安西藏、法治西藏建設中的作用不斷凸顯,獲得社會認可、群眾點贊。
加強頂層設計
強力推進司法所建設
林芝市波密縣古鄉司法所大力開展“楓橋式”司法所創建活動,結合古鄉實際,打造本土化品牌司法所,推出一系列便民利民舉措,為群眾提供方便快捷的公共法律服務。
2021年11月17日,古鄉司法所“法”超市正式“開業”,自開業以來,已接待群眾來電來訪近60次,幫助群眾解決多起煩心事,涉及金額600余萬元。此外,古鄉司法所還通過“法”超市這一平臺,設立“法律援助”“矛盾糾紛化解”“法律圖書角”“法律文書樣板”等板塊,滿足各族群眾學法用法、人民調解、法律援助、法律咨詢、公證指引等公共法律服務需求。
2019年以來,西藏自治區黨委辦公廳、政府辦公廳相繼出臺《關于加快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關于進一步加強新時代人民調解工作的意見》等規范性文件;自治區黨委組織部等6個部門聯合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司法所建設的意見》,為司法所發揮作用搭建平臺、提供政策依據;自治區司法廳制定《司法所建設導則》,印發《西藏自治區加強司法所規范化建設 打造“楓橋式”司法所三年行動方案》,明確司法所建設標準、工作要求和具體措施,有力推動了司法所規范化建設。
西藏自治區把創建“楓橋式”司法所作為“一把手”工程,納入區、市、縣三級平安建設和法治政府建設考核內容,建立健全領導責任制和考核評價制度,堅持問題導向,聚焦短板弱項,強化資源整合,加強工作督導,建設一批基礎扎實、業務規范、服務到位、人民滿意的基層司法所。
2021年,西藏自治區以政法隊伍教育整頓為契機,把司法所建設中的難點堵點問題納入頑瘴痼疾專項整治范圍,合力攻堅司法所建設短板弱項,有力解決了一批長期想解決而沒能解決的問題。據不完全統計,在政法隊伍教育整頓期間,自治區大多數司法所管理體制得到理順,流失的人員收編歸位,司法所所長配備率大幅提升。
創新運行機制
進一步夯實基層基礎
“鄉鎮司法所工作千頭萬緒,基層法律服務和法治建設任務繁重,當好基層黨委、政府法治建設的參謀助手和為轄區群眾提供優質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務,從源頭預防和減少社會不穩定因素,打通全面依法治藏‘最后一公里’,是司法所的首要職責。”山南市乃東區昌珠司法所所長央宗深有體會地說。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基礎在基層,工作重點在基層。司法所扎根基層、貼近群眾,承擔著法治鄉村建設的重任。西藏自治區各市(地)從滿足基層法治建設和社會穩定的現實需要出發,統籌現有機構編制資源和隊伍力量,按照司法所機構應設盡設要求,推出“一鄉一所”和片區化中心司法所模式,做到人財物統籌使用、業務工作統籌推進、服務事項統籌辦理,實現司法所組織網絡廣覆蓋、服務管理全到位。
在健全機構的同時,著力抓好司法所管理體制改革,出臺政策措施,強化溝通協調,把鄉鎮司法所作為縣(區)司法局的派出機構,由縣(區)司法局主管,實現人財物事統一管理、統籌使用,進一步提升司法所履職效能。
同時,針對司法所人員隊伍管理機制不健全問題,聯合組織、編辦等部門開展專項調研,進一步清理、歸位司法所工作人員,嚴格執行定向服務年限管理規定和調動審批程序,并通過多種途徑充實司法所力量,配齊配強司法所所長,建立司法所工作人員晉升、交流、考核機制,強化司法所黨建工作和業務指導培訓,提升司法所隊伍管理水平,解決司法所隊伍力量薄弱問題。
自治區將司法所業務用房建設納入“十三五”項目總盤子,新建80個司法所,并通過現有鄉鎮辦公用房調劑安排、整合綜治中心和人民法庭富余資源等方式,統籌解決司法所業務用房不足問題,有力破解了“無工作場所”的難題。堅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資金下投,強化保障能力,著力解決司法所業務裝備和設施設備問題,不斷改善司法所工作執法條件,提升司法所為民服務水平。
發揮職能作用
讓群眾感受法治溫度
林芝市墨脫縣司法局結合實際,在每個鄉鎮設立單獨的普法圖書站,每個村依托農家書屋配備一定數量的法律書籍,方便群眾就近閱讀。
“我們自己搜集資料進行整理編譯,印制法律宣傳手冊,發放給工地的農民工,深受群眾歡迎。”墨脫縣背崩鄉司法所助理員郭光旭說。
近年來,為從源頭預防和減少各類矛盾糾紛,司法所針對外出務工人員多、建設項目多、勞資糾紛易發多發等實際情況,定期深入工地,向農民工發放普法宣傳手冊,講解相關法律知識,各類矛盾糾紛逐年下降。
西藏司法所立足12項職能,扎實開展各項工作,積極打造人民調解升級版,統籌提供公共法律服務,深入推進基層民主法治建設,嚴格履行刑事執行職能,司法所在厲行法治、服務為民、維護穩定、促進和諧及助力鄉村振興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西藏自治區各市(地)還依托司法所設立鄉鎮(街道)人民調解委員會、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站、法治宣傳站等平臺,以“一所一委兩站”的運行模式,整合基層法律服務優勢資源,提供綜合性、“一站式”服務,確保基層群眾能夠及時獲得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務。同時,充分發揮“互聯網+公共法律服務”作用,運用新媒體,大力拓展公共法律服務覆蓋面,讓人民群眾感受到更多法治溫度。
西藏自治區司法廳黨委副書記、廳長張會明說:“在短短幾年內,西藏司法所從無到有、從有到好,再到司法所規范化建設取得了新進展、新突破,但與全國的建設水平相比還有一定差距。下一步,我們將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六中全會精神和自治區第十次黨代會精神,立足司法所新時代擔負的職責使命,把司法所放在司法行政工作全局來謀劃和推進,聚焦影響司法所工作高質量發展的薄弱環節和短板弱項,采取有力措施,不斷夯實基層法治建設根基和平臺,為建設更高水平的平安西藏、法治西藏貢獻司法行政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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