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庭作為基層法院的派出機構,是法院系統的“神經末梢”,既處在踐行司法為民的最前沿,也處在化解矛盾糾紛的第一線,在預防化解矛盾、參與社會治理中發揮著重要作用。
近年來,西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進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優化法庭布局,完善保障措施、強化職能發揮,全區人民法庭建設水平和司法服務能力穩步提升。
統計數據顯示,2021年以來,西藏自治區人民法庭和車載科技法庭審結案件10154件,開展各類法治宣傳1200余場次,化解矛盾糾紛2500余件,辦理司法確認案件653件,確保最大限度把各類矛盾糾紛防范化解在源頭、消除在萌芽。
“加強和改進新時代人民法庭工作,對提升人民法院化解矛盾糾紛、服務人民群眾能力水平,推動新時代人民法院工作高質量發展具有重大意義,要不斷提升全區人民法庭建設水平和基層司法能力,為不斷增強各族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提供有力司法服務和保障。”西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索達近日接受《法治日報》記者采訪時說。
對接基層司法需求
2020年3月27日,拉薩市尼木縣人民法院吞巴人民法庭正式投入使用。法庭工作人員采用“走出去樹形象、帶進來合資源”的工作模式,全面拓展司法服務輻射范圍,將“吞巴法庭”這張嶄新的名片遞向轄區農牧民群眾,提升他們對人民法庭的知曉度。
截至目前,吞巴人民法庭共受理各類民事糾紛100余件,結案率、案件調解率、案款自動履行率、案件回訪率均為100%,法庭各項工作得到群眾的充分肯定。
西藏廣大農牧區地廣人稀、交通不便、訴訟成本高,“車載法庭”“帳篷法庭”“夜間法庭”等各類巡回法庭因地制宜,深入開展巡回審判,依法妥善審理婚姻家庭、民間借貸、人身損害賠償等涉民生案件,把司法服務送到群眾家門口,讓農牧區群眾感受人民司法的溫度和看得見,摸得著的公平正義。
近年來,西藏各市(地)法院人民法庭精準對接基層各族群眾司法需求,依法妥善審理各類案件,推動健全法治、自治、德治相結合的鄉村法治體系,服務保障以“神圣國土守護者、幸福家園建設者”為主題的鄉村振興戰略順利實施,為西藏長治久安和高質量發展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務和保障。
非訴機制挺在前面
林芝市巴宜區人民法院魯朗人民法庭地處318國道旁,交通便利,承擔著為魯朗國際旅游小城鎮建設提供旅游司法服務保障的任務。法庭通過與鄉鎮黨委、政府、駐村工作隊的密切聯系,主動將服務觸角延伸到鄰近鄉鎮,直接到群眾家中解決矛盾糾紛。
“這種工作方式既減少了群眾路途的勞累,也體現了人民法庭司法為民的工作理念。”魯朗人民法庭庭長陳越告訴記者,通過上門服務,魯朗法庭已訴前化解糾紛100余起。
植根基層、面向廣大農牧區的人民法庭,與人民群眾的聯系最為密切。近年來,西藏各市(地)法院人民法庭緊緊依靠當地黨委領導,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把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大力推進多元解紛機制建設,積極引入各類調解組織,聘請特邀調解員參與調解。
同時,西藏探索創新人民法庭專業化建設,共設立旅游專業法庭3個,與景區有關部門聯合開展涉旅游矛盾糾紛化解,調處涉旅游糾紛36件,維護旅游市場良好秩序。
服務基層社會治理
西藏各市(地)法院人民法庭充分利用、整合社會資源和基層解紛組織的力量,有效了解糾紛、化解矛盾,真正把矛盾解決在當地,解決在最基層,充分發揮其在規范治理與訴源治理方面的優勢作用,從而緩解基層法院乃至中級人民法院的辦案壓力。
日喀則市定日縣人民法院依托地域資源,致力于將珠峰人民法庭打造成中外游客游覽珠峰的路標和普法基地,在法庭明顯處安裝室外LED顯示屏,使用漢語、藏語、英語3種語言播放珠峰人民法庭的職責和基層法院、人民法庭辦理的具體案例,法庭干警不定時前往珠峰大本營以展板講解、發放宣傳冊、現場答疑等方式,與群眾、游客、旅游區商戶進行面對面的普法交流。
同時,在珠峰人民法庭接通法院專網、移動外網,建立訴訟服務站和科技法庭,電子簽章、電子送達、安全檢查、視頻監控、庭審同步錄音錄像等規范要求得到有效落實,人民法庭信息化服務水平明顯提升,避免了轄區群眾往返奔波,增強了人民群眾的司法獲得感。
西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長瓊巴表示,加強人民法庭工作,必須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發揮人民法庭促進矛盾糾紛源頭治理的獨特優勢,緊扣市域、縣域治理需求,健全覆蓋城鄉的司法服務網絡,切實把矛盾化解在基層,為維護社會穩定、人民安居樂業、社會安定有序、國家長治久安貢獻人民法院的智慧和力量。
版權聲明:凡注明“來源:中國西藏網”或“中國西藏網文”的所有作品,版權歸高原(北京)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任何媒體轉載、摘編、引用,須注明來源中國西藏網和署著作者名,否則將追究相關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