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西藏自治區文物工作會議上獲悉,2021年,西藏堅持“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工作方針,加快推進全區文物安防消防基礎設施建設,持續開展文物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文物基礎工作不斷夯實,文物安全形勢總體向好。
西藏自治區文物局副局長曲珍說,2021年,國家和自治區投入3006萬元,實施文物單位安防、消防、電氣線路改造和自治區文物安全監管平臺建設工程;自治區安排野外文物經費1128萬元;各地市、縣區共投入2939萬元改善文物單位安全、消防設施設備、電氣線路改造,落實野外文物經費517萬元。健全聯合打擊文物犯罪工作機制,各級公安共立案20起,破獲20起,追回文物119件。
此外,西藏按照國家文物局部署,開展了2571處(含新發現文物點281處)尚未核定公布為文物保護單位不可移動文物的信息登記工作。同時,西藏公布了15處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518處自治區級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范圍和建設控制地帶。
曲珍說,西藏自治區文物系統完成全區424座寺廟可移動文物登記建檔,并對拉薩、日喀則、林芝等地32處文物收藏單位7414件(套)文物進行了登記建檔;完成全區135處革命文物收藏單位1592件(套)可移動文物的認定和建檔。各地(市)完成88座寺廟3777件(套)文物的數據采集工作。
“世界文化遺產布達拉宮文物(古籍文獻)保護利用項目(一期)結項驗收,累計完成3281函、47945冊、1148397葉古籍文獻的建檔錄入工作。”曲珍說。
會議指出,目前西藏“十三五”期間46個文物平安保護工程項目基本完工。文物平安工程、紅色遺跡保護利用工程被納入國家“十四五”支持西藏經濟社會發展規劃,規劃實施28個子項目,總投資3.44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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