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上午,西藏自治區政府新聞辦舉行新聞發布會,介紹西藏行政復議體制改革情況。
記者了解到,自去年10月底《西藏自治區行政復議體制改革實施方案》出臺至今,西藏完成了行政復議職責集中整合,2022年1月1日,區市縣三級行政復議職責全部按要求集中整合完成,全區的行政復議機關由原來的2558個減少至82個。截至2022年5月31日,整合后的各級行政復議機關共收到復議申請70件,受理63件,其中辦結44件、正在辦理19件,辦結率為69.8%,與2021年同期相比,增長了182%。
此外,全區各級行政復議機關健全完善行政復議制度,成立各級行政復議咨詢委員會。截至目前,共成立行政復議咨詢委員會37個。
行政復議制度是一項重要的法律制度,在全面依法治國戰略布局和完善社會治理格局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推動并做好行政復議體制改革,是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的現實需要,是轉變政府職能、提升政府公信力的客觀要求,是優化營商環境、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有力保障,是建設法治西藏、確保西藏長治久安的重要抓手,對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促進社會公平正義與和諧穩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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