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記者從西藏自治區教育考試院獲悉,經自治區招生考試委員會6月25日會議研究同意,西藏自治區2023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劃定,現予以公布。
普通生源招生錄取
最低控制分數線
1.文史類
本科一批:A類考生320分,B類考生400分。
本科二批:A類考生282分,B類考生300分。
專科批:A類考生207分,B類考生207分。
2.理工類
本科一批:A類考生300分,B類考生400分。
本科二批:A類考生252分,B類考生300分。
專科批:A類考生197分,B類考生197分。
藝術、體育類專業招生錄取
文化成績最低控制分數線
藝體類批次本科專業招生文化成績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按照本科二批的75%劃定,藝體類批次專科專業招生文化成績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按照專科批的70%劃定。錄取時,文化成績達到錄取規定的,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錄滿為止。
1.文史類
本科:A類考生212分,B類考生225分。
專科:A類考生145分,B類考生145分。
2.理工類
本科:A類考生189分,B類考生225分。
專科:A類考生138分,B類考生138分。
部隊生源招生錄取:
部隊生源考生從高分到低分按計劃擇優錄取。
注:A類考生指區內世居兩代(含兩代)以上少數民族考生;B類考生指漢族及區外少數民族考生。
成績復查方式
6月26日,記者從自治區教育考試院獲悉,西藏2023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成績已于6月26日公布。為進一步做好成績復查工作,通知如下:普通高考公布的成績為語文、藏語文、文科數學、理科數學、外語、文科綜合、理科綜合的卷面總分、政策加分和特征總分。
成績公布后,考生對本人成績有異議,可通過以下程序申請復查:考生申請成績復查須由考生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到報名所在地(市)招生辦申領《西藏自治區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成績復查申請表》,并于6月28日18:30前遞交至報名所在地(市)招生辦,逾期不予辦理。地(市)招生辦核對考生報名信息,確認無誤后,于6月29日上午12時前匯總考生復查申請并報自治區招生辦。考生申請成績復查,自治區招生辦將對考生相關信息、考生本人答題卡是否有漏評、小題得分是否漏統(登)、各小題得分合成后是否與提供給考生的成績一致等進行復查;不涉及評分標準掌握的寬嚴問題;復查結果書面告知考生本人。各地(市)招生辦安排專人做好成績復查工作,嚴格遵守保密制度,未經自治區招生辦同意,嚴禁向任何單位或個人公布考生申請信息。
各級教育考試招生機構咨詢電話
拉薩市招生辦:
0891-6375594
日喀則市招辦:
0892-8832767
山南市招生辦:
0893-7820599
林芝市招生辦:
0894-5822294
昌都市招生辦:
0895-4821068
那曲市招生辦:
0896-3924570
阿里地區招生辦:
0897-2821232
西格辦招生辦:
0979-8488012
西藏民族大學招就處:
029-33755799
西藏自治區教育考試院咨詢服務大廳:
0891—6314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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