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西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了解到,近日,該院和自治區公安廳聯合掛牌成立西藏自治區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辦公室,并召開自治區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辦公室第一次聯席會議,聯合會簽《西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西藏自治區公安廳關于健全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機制的工作辦法》《西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西藏自治區公安廳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辦公室工作規則》,標志著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辦公室在西藏實現全覆蓋。
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辦公室實質化運行,是西藏檢警雙方深入落實《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安部關于健全完善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機制的意見》,全面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健全完善西藏檢警協作配合機制,有效提升刑事案件辦理質效,優化刑事訴訟“大控方”工作格局的重大舉措,是檢警雙方積極回應人民群眾對司法效率和質量進一步提升的需要,是西藏檢察機關與公安機關共同攜手、全面開啟檢警協作的新篇章,是促進執法司法規范化、法治化運行,優質高效履行刑事訴訟職能的重要體現。
據了解,自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辦公室成立以來,西藏檢警雙方相向而行、全面發力,充分發揮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辦公室的監督、溝通、協作平臺作用,主動適應當前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在具體辦案過程中樹立正確的程序意識,保證程序合法性,統一認識、消除分歧、形成合力,開拓了監督與配合的新渠道。
自治區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卓嘎表示,全區檢察機關將依托該辦公室,不斷加強與公安機關在刑事訴訟各環節中的協作配合,通過信息共享、聯席會議、提前介入、業務研判通報、聯合掛牌督辦、同堂學習培訓等多種方式,實質化開展工作,推動全區檢察機關和公安機關業務共商、隊伍共建、理念共融,更好適應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
版權聲明:凡注明“來源:中國西藏網”或“中國西藏網文”的所有作品,版權歸高原(北京)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任何媒體轉載、摘編、引用,須注明來源中國西藏網和署著作者名,否則將追究相關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