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凈化網絡環境,依法打擊網絡謠言,2023年12月,公安部決定將2024年作為打擊整治網絡謠言專項行動年。西藏公安機關迅速出擊,依法查處一批網上故意編造傳播謠言的違法行為,全力營造清朗網絡環境,現公布5起典型案例。
案例一,肖某編造“軍事行動”網絡謠言案。
2023年11月3日,阿里地區網民肖某為博取眼球,在某短視頻平臺發布剪輯合成“多架戰斗機低空飛過阿里地區獅泉河鎮上空”視頻,并稱“要干印度了”虛假信息,引發大量網民關注討論,造成不良社會影響。
阿里地區公安機關依法對肖某處以行政拘留處罰。
案例二,李某某編造“她人賣淫”網絡謠言案。
2023年11月,林芝市網民李某某因與女友分手后心懷不滿,在某短視頻平臺發布其女友照片,并編造“這個女的就是賣淫的”謠言信息。該女子報警,林芝市網安部門立即開展調查取證工作。經查李某某為泄私憤,故意編造謠言誹謗他人,李某某對其違法行為供認不諱。
林芝市公安機關對李某某處以行政罰款處罰。
案例三,湯某編造“西藏阿里獻血事件”網絡謠言案。
2023年12月6日,廣東省網民湯某在網上編造發布“阿里地區紅十字會‘6·10’假血漿事件調查揭曉,涉事女干部曝光,其身份為阿里衛健部門李姓干部”虛假信息。經查,阿里地區紅十字會未在6月10日組織獻血活動,衛健部門也沒有所謂的“李姓女干部”,造謠網民湯某為博取眼球、吸引流量、蹭取熱點,故意編造謠言信息,造成不良社會影響。
西藏自治區公安機關聯合廣東省公安機關依法對湯某處以行政拘留處罰。
案例四,黃某某編造“拉薩某航班空難”網絡謠言案。
2023年12月23日,拉薩市網民黃某某在網絡平臺發布“拉薩飛往成都的某航班發生空難”信息。經向民航公安部門核實,該信息系謠言。經查,該網民為吸引眼球故意編造謠言,擾亂網絡公共秩序。
西藏民航公安機關依法對黃某某處以行政拘留處罰。
案例五,張某某編造“拉薩某小區天然氣井噴式泄露”網絡謠言案。
2024年1月10日,拉薩市網民張某某在網絡平臺發布“1月8日兩會期間,拉薩市柳梧新區某小區天然氣井噴式泄露,有巨大爆炸隱患”謠言信息,造成社會不良影響。
拉薩市公安機關依法對張某某處以行政罰款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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