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記者從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新聞辦舉行的西藏民主改革65周年系列主題新聞發布會上獲悉,近年來,西藏空氣環境質量優良天數比率保持99%以上,主要江河湖泊水質均達到或優于Ⅲ類標準,城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100%,土壤環境安全穩定,高原生態系統總體趨好,西藏仍是世界上生態環境質量最好的地區之一。優良的生態環境成為全區各族人民群眾重要的“幸福增長點”,成為高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有力支撐,成為西藏最靚麗的名片標識。
據介紹,西藏自治區綿綿用力、久久為功,生態文明建設取得全方位進步、歷史性成就、標志性成果,生態保護思想認識程度之深、治理投入力度之大、服務發展維度之廣、制度出臺頻度之密、權益保障強度之高前所未有,高原大地處處呈現綠水青山相映美、金山銀山幸福長的美麗畫卷。
西藏大力實施國土綠化行動,全區森林覆蓋率提高至12.31%,草原綜合植被蓋度達到48.02%。建成11個國家級自然保護區、9個國家森林公園、22個國家濕地公園,自然保護地面積占到全區面積的36%。加大生物多樣性保護力度,藏羚羊種群數量已超過30萬只,黑頸鶴增加到1萬多只,曾被認為滅絕的西藏馬鹿至今已超過800頭。
西藏全區50%以上的國土面積劃入生態保護紅線,“三線一單”優先保護單元占全區國土面積的90%以上,保持“兩高”項目零審批、零引進。清潔能源建成和在建電力裝機1371萬千瓦,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40.5%,生態系統年碳匯量達4700萬噸二氧化碳,川藏鐵路等綠色工程賦能全區高質量發展,西藏經濟因綠而增、伴綠而行、趨綠而興。
深入實施青藏高原生態保護法,頒布施行國家生態文明高地建設條例、生態環境保護條例等30多部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劃定并嚴守“三區三線”,嚴格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落實河湖長制、林長制,完成排污許可、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自然資源確權登記等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制度、督察制度、保護與修復制度。
2016年至2023年,年均為群眾提供生態崗位50多萬個,226.22萬農牧民享受草補政策,生態價值轉換路徑不斷拓展,廣大綠水青山的保護者吃上“生態飯”。宜居宜業和美鄉村建設穩步推進,人民群眾生態環境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進一步增強。
全區7個地市、11個縣區成功創建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5個地區(3縣1鎮1村)榮獲國家“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實踐創新基地命名,5個地(市)、22個縣(區)、281個鄉(鎮)、2318個村(居)獲得“自治區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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