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文化交流交融的大背景下,非物質文化遺產作為各民族歷史與文明的獨特印記,其重要性愈發不容忽視。這些無形的文化瑰寶,不僅承載著深厚的民族記憶、智慧與獨特的精神內核,更是連接傳統與現代、溝通歷史與未來的重要紐帶,對于塑造國家文化軟實力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近日,記者專訪了自治區文化和旅游廳非遺處負責人努木,深入探究了西藏非遺保護工作的實施情況,以及這些珍貴的非遺如何在雪域高原上煥發新的生機與光彩。
非遺名錄體系不斷完善
西藏現有國家級非遺106項
近年來,西藏在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中堅定貫徹“見人見物見生活”的核心理念,在各級部門的鼎力支持下,文化部門持續付出、不懈努力,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體系得以不斷完善,相關政策法規逐步健全,保護方式也變得更為多樣化和富有創新性。西藏成功地將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優勢轉化為推動鄉村振興的發展優勢,初步展現出非遺在促進鄉村全面振興中的積極成效。
自治區文化和旅游廳非遺處提供的數據顯示,目前,西藏藏戲、格薩爾、藏醫藥浴法成功列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同時,西藏106項、96人列入國家級名錄,460項、522人列入自治區級名錄,480項、334人列入地市級名錄;1554項、716人列入縣級名錄;先后命名5個國家級生產性保護示范基地,12個自治區級生產性保護示范基地,159個非遺項目傳習基地,8個非遺特色縣鄉村,19個非遺旅游景區(點),29個非遺進校園示范基地;非遺工坊增至173家,民間藏戲隊已發展到153支,30個項目列入自治區級傳統工藝振興目錄,那曲市格薩爾文化生態保護區、南木林縣孜東文化生態保護區入選首批自治區級文化生態保護區。
出臺各項保護法規
開啟非遺保護工作新篇章
非遺保護工作的意義深遠而重大。它不僅僅是對傳統文化和民族記憶的一種守護,更是對人類文明多樣性的珍視與傳承。非遺保護工作通過記錄、保存、傳承和發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使我們能夠跨越時空的界限,與祖先的智慧和精神對話,感受到歷史的厚重和文化的魅力。
近年來,西藏先后頒布實施《西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辦法》,制定出臺《西藏自治區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認定與管理辦法(試行)》《西藏自治區傳統工藝振興計劃》《西藏自治區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發展工程實施辦法》,出臺《關于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進校園工作的意見》《西藏自治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開發利用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實施《西藏自治區非遺工坊認定與管理辦法》《西藏自治區文化生態保護區管理暫行辦法》《關于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與旅游深度融合發展的實施意見》。
“這些法規及規范性文件不僅標志著西藏文化領域法治建設取得的重要成果,而且意味著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正式邁入法治化、規范化的新階段,為依法依規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開啟了嶄新的篇章。”努木表示。
實施非遺保護數字化
已錄制近3000小時格薩爾說唱
近年來,為拓寬非遺后備人才培養途徑,自治區文化和旅游廳聯合自治區教育廳命名29所院校為“西藏非遺進校園示范基地”,并實施《中國非遺傳承人群研修研習培訓計劃》,舉辦唐卡、傳統雕塑及藏戲傳承人群普及培訓班13期,累計培訓371人,達到了“強基礎、增學養、拓眼界”的預期效果。
此外,通過實施記錄工程,西藏致力于保存和傳承豐富的歷史文脈。“格薩爾說唱作為一種獨特的文化遺存形式,主要依賴藝人口頭傳承,其傳承鏈條尤為脆弱。因此,我們積極采取搶救性措施,利用現代科技手段對藝人的獨家說唱進行及時記錄,并以數字化形式進行保存。這一舉措將對后人進行整理、研究和傳播等各項工作產生積極的推動作用。”努木說。
近年來,西藏積極開展高齡傳承人的搶救性記錄工作,已完成《藏北格薩爾藝人獨家說唱》《高齡格薩爾藝人獨家說唱》近3000小時錄制,開展高齡藏戲戲師及專家搶救性記錄工作。同時,用文字、照片、音頻和視頻等形式完成了32名國家級代表性傳承人和6名自治區級代表性傳承人的數字化記錄工作。
挑戰與機遇并存
逐步實現非遺創造性轉化
當前,西藏非遺保護工作正面臨多重挑戰。一方面,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持續提高,現代化的生活方式和價值觀逐漸深入人心,這對非遺傳承構成了不小的沖擊;另一方面,從市場需求的角度來看,現代的商業化環境導致一些非遺技藝逐漸邊緣化,技藝傳承面臨困境。這些挑戰都對西藏非遺保護工作的深入開展提出了更高要求。
但是,挑戰與機遇并存。隨著社會對非遺保護意識的日益增強,相關的政策法規體系也日益完善,這為非遺傳承提供了堅實的保障。其次,新媒體的崛起為非遺傳承帶來了新機遇。借助網絡、社交媒體等多元渠道,非遺得以更廣泛、更深入地傳播給大眾。此外,文旅融合的發展也為非遺保護傳承提供了新的契機,為非遺的展示與傳承注入了新的活力。
努木介紹,西藏非遺保護工作將緊密圍繞自治區文化和旅游廳黨組提出的“1181”工作思路,全面推進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傳承與發展。“我們將進一步加大非遺宣傳普及力度,完善非遺名錄體系,并積極創建自治區級文化生態保護區。同時,我們將積極推動非遺與旅游的深度融合發展,精心打造非遺工坊示范點、非遺特色縣鄉村示范點以及非遺旅游景區(點)示范點。通過這些舉措,我們致力于實現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創造性轉化和創新性發展,以確保非遺保護工作的系統性、有效性和長期性。”
逐漸形成“四梁八柱”
啟動三個非遺項目保護規劃
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民族文化的獨特標志,它們以口頭傳統、表演藝術、社會實踐以及節慶活動等豐富多彩的形式呈現,生動地展現了民族文化的多樣性和獨特性。
經過近年來的努力,西藏逐漸形成非遺保護傳承的“四梁八柱”——非遺法律法規體系、數字化保護體系、理論研究體系和傳播弘揚體系構成“四梁”;非遺四級名錄,文化生態保護區、非遺傳承人、保護工作者、保護單位、研究教育、專業機構和保護利用設施組成“八柱”。
展望西藏非遺保護工作的未來,努木介紹,此前,西藏自治區文化和旅游廳(原西藏自治區文化廳)下發了《西藏自治區文化廳 西藏自治區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印發 <西藏自治區藏醫藥浴法五年保護計劃推進方案>的通知》。目前,西藏自治區文化和旅游廳正積極開展藏戲、藏醫藥文化以及傳統技藝這三個非遺項目的保護規劃編寫與制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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