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來,西藏自治區檢察機關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習近平總書記關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時代黨的治藏方略,深入落實《中共中央關于加強新時代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的意見》,堅持訴訟內監督與訴訟外監督并舉,全面深化行政檢察監督,為依法行政、法治西藏建設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三年來,共辦理各類行政檢察案件2472件,6個案件被最高人民檢察院評為典型案例、優秀案例。
著重加強訴訟內監督,維護司法公正。堅持把行政訴訟監督作為行政檢察的重心,強化對行政生效裁判及行政審判和執行活動的監督。成立民事行政訴訟監督專家咨詢委員會,聘請457名行政執法人員擔任特邀檢察官助理。與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會簽《關于規范調整調閱民事、行政訴訟卷宗工作的辦法(試行)》《關于在行政審判、行政檢察工作中加強協作配合的紀要》,最大限度凝聚司法共識,共同維護公平正義。三年來,辦理不服行政裁判監督案件14件,提出抗訴1件,法院再審后確認行政行為違法。對作出不支持監督申請決定的案件,強化釋法說理,引導當事人服判息訴,維護生效裁判權威。辦理行政審判活動監督案件40件,提出檢察建議14件,采納13件,采納率92.9%。
穩步拓展訴訟外監督,助力依法行政。積極探索行政違法行為監督,制定《關于開展行政違法行為檢察監督的意見(試行)》。與自治區司法廳會簽《關于貫通行政檢察監督與行政執法監督合力促進依法行政的意見(試行)》,將檢察建議的反饋和采納情況納入法治西藏建設考核指標,提升檢察建議監督剛性,促進違法問題有效整改。三年來,辦理行政違法行為監督案件1419件,提出檢察建議782件,采納778件,采納率99.5%。
扎實推進行刑“反向銜接”,做好不起訴案件“后半篇文章”。與自治區公安廳、司法廳等27家政府部門會簽行刑銜接機制42項,共同促進嚴格執法、公正司法。不起訴不等于沒責任,不起訴不等于不處罰。2023年,全區檢察機關辦理行刑“反向銜接”案件810件1074人,對決定不起訴但認為仍需給予行政處罰的案件,向有關行政主管機關提出檢察意見作出行政處罰325人,助力消除行政處罰追責“盲區”。
堅持為人民司法,切實保障民生。深化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工作,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主動融入矛盾糾紛多元預防調處化解綜合機制,辦案中持之以恒落實“一案四查”,努力實現案結事了。三年來,通過監督糾正、公開聽證、釋法說理等手段實質性化解行政爭議96件。
堅持目標導向,加快推動行政檢察工作現代化。與時俱進更新辦案理念,把“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作為檢察履職的基本價值追求,把普法工作融入辦案全過程,強化類案監督,促進訴源治理。三年來,辦理行政檢察類案監督案件62件。
自治區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格桑旺姆介紹,下一步,全區檢察機關將構建以行政訴訟監督為重心、以行刑“反向銜接”和行政違法行為監督為突破口的工作格局,以“三個善于”引領做實行政檢察,力爭在“訴訟外”監督實現新突破,更好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為法治擔當。
版權聲明:凡注明“來源:中國西藏網”或“中國西藏網文”的所有作品,版權歸高原(北京)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任何媒體轉載、摘編、引用,須注明來源中國西藏網和署著作者名,否則將追究相關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