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各種保護促進民營企業良好發展的意見與要求中,公平良好的法治環境、完善有力的法律保障是最有效、最有力、最長久的常規武器。多年來,民營企業身上總有一道有形無形的“身份門”,攻而不破,一個重要原因就在于法律保障的滯后、模糊、疲軟。解決這些問題的根本辦法,就是在繼續解放思想、深化改革開放的進程中,強化法律法規建設
民營企業在發展中遭遇的種種“卷簾門”“玻璃門”“旋轉門”,說到底是攔在民企面前的“身份門”。如何打破這種“身份門”?近日,在相關部門及地方政府紛紛表態推出舉措之際,司法部發出《關于充分發揮職能作用為民營企業發展營造良好法治環境的意見》,明確要求盡快推動相關法律法規立改廢釋,全面清理不利于民營企業發展的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為民企公平發展營造良好法治環境。
應當說,在各種保護促進民營企業良好發展的意見與要求中,公平良好的法治環境、完善有力的法律保障,是最有效、最有力、最長久的常規武器。我國改革開放的成功經驗之一,就是支持民營企業發展,“兩個毫不動搖”是黨的十九大提出的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基本方略之一。盡管如此,多年來民營企業身上總有一道有形無形的“身份門”,攻而不破,一個重要原因就在于法律保障的滯后、模糊、疲軟。
比如,在有關市場準入、產權保護、投融資、公平競爭等民營企業發展的核心環節,中央政策精神一直是鼓勵支持、積極探索,要求切實解決民營企業面臨的問題與困難。但是,具體到一些部門或地方,首先考慮的卻是自身權力和利益。由于缺乏硬性明確的法律規定,該放的權就是不放,要么改換名目虛與委蛇,要么騰挪轉換轉移支付。有的明明是不愿擔責、不敢負責、無所作為,卻以冠冕堂皇的理由搪塞敷衍,或者高興了就“熱情服務”,不高興就“嚴加監管”,隨心所欲,任意伸縮。
有的大企業集團,巧妙地甚至毫不掩飾地利用壟斷地位,明明是保護自身壟斷利益而不敢、不愿大膽面對新的競爭者和后來者,卻要編排種種高大上理由,尋找各種辦法來影響或者改變有關部門決策,給其他競爭者設置非市場“禁令”,阻止妨礙公平的市場競爭。由于這方面的法律法規還不健全,甚至缺失,使得中央政策要求的“法無禁止即可準入”原則,在實踐中總是遭遇“腸梗阻”“攔路虎”,難以真正落實。
這些問題長期存在,既有法律法規不健全、不完善或者缺位等原因,使各種“不良行為”能夠輕輕松松“開小差”“走岔道”,也有對中央政策精神理解偏差、對民營經濟認識誤差,以及在執行中跑偏走歪等原因。不過,根子還是思想解放不徹底,觀念意識陳舊落后。由于思想解放不到位,行動中就會不由自主地對民營經濟抵觸、排斥,或者消極應付,無論在促進立法保護,還是在具體過程中的支持關心,骨子里的舊東西,都會不自覺地冒出來成為阻力。
因此,解決這些問題的根本辦法,就是在繼續解放思想、深化改革開放的進程中,強化法律法規建設,以健全嚴格的法律法規保障,把黨的方針政策、黨章要求和憲法條文落實到位,使那些不愿意放權放手的“部門意識、機構意識、集團意識”失去自由解釋、自行其是的發揮空間。這次司法部出臺的《意見》,從民營企業的財產權、公平競爭、人身保護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具體要求,“干貨”很多、力度很大,顯示了為新時代民營企業健康發展亮劍護航的決心。
為新時代民營經濟公平競爭營造良好環境,法律不能疲軟,法律需要亮劍。
-
大力支持民營企業發展壯大
我國民營經濟從小到大、從弱到強,不斷發展壯大,為推動經濟發展、深化經濟體制改革、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作出重要貢獻,已經成為我國經濟制度的內在要素和推動發展不可或缺的力量。[詳細] -
評論員觀察:讓民營企業走向更加廣闊舞臺
有黨中央的堅定支持,有各項改革舉措的有力保障,有社會各界的齊心協力,中國的民營企業一定能走向更加廣闊的舞臺。在11月1日召開的民營企業座談會上,有一個細節意味深長。[詳細] -
人民日報評論員:吃下定心丸,安心謀發展
“任何否定、懷疑、動搖我國基本經濟制度的言行都不符合黨和國家方針政策,都不要聽、不要信!所有民營企業和民營企業家完全可以吃下定心丸、安心謀發展![詳細] -
毫不動搖推動新時代民營經濟發展
三季度,受國際經濟環境深刻變化、國內經濟轉型和結構調整陣痛加劇等因素疊加影響,經濟增長、工業生產、工業景氣均出現不同程度回落。 [詳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