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正式發文落實居民購房“認房不認貸”政策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關于優化廣州市個人住房貸款中住房套數認定標準的通知,全文如下: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有關單位:
為更好滿足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優化調控政策,落實《住房城鄉建設部 中國人民銀行 金融監管總局關于優化個人住房貸款中住房套數認定標準的通知》(建房〔2023〕52號)要求,推動廣州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就優化廣州市個人住房貸款中住房套數認定標準通知如下:
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請貸款購買商品住房時,家庭成員在當地名下無成套住房的,不論是否已利用貸款購買過住房,銀行業金融機構均按首套住房執行住房信貸政策。
本通知自《住房城鄉建設部 中國人民銀行 金融監管總局關于優化個人住房貸款中住房套數認定標準的通知》(建房〔2023〕52號)印發之日起施行,原有政策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版權聲明:凡注明“來源:中國西藏網”或“中國西藏網文”的所有作品,版權歸高原(北京)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任何媒體轉載、摘編、引用,須注明來源中國西藏網和署著作者名,否則將追究相關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