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車改裝成“移動加油站”車主面臨3萬到10萬元罰款
華西都市報訊(記者 楊博)近日有成都市民發現,在新都區一物流公司停車場內,有貨車非法改裝后變身“移動加油車”,偷偷售賣成品油,“太危險了,就像一個移動炸彈。”4月25日,記者從成都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總隊獲悉,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一經查實,涉嫌非法從事成品油運輸、銷售的所有人,將面臨3萬元到10萬元的罰款。同時,涉嫌的其他違法行為將移交相關部門處理。
據新都區交通運輸執法支隊介紹,接到市民舉報線索后,4月10日,支隊聯合區經信、市場監管及斑竹園派出所等多部門迅速到達現場,發現該場地內停放多輛經改裝且無任何手續的加油車。“流動加油車大多由集裝箱車、面包車、卡車私自改裝后,增加油罐、油泵及加油槍等設備,給沿途車輛加油。”執法人員表示,非法改裝車很容易發生自燃、自爆等安全事故,且油品質量無法保證。
在后續調查中,有車主承認車輛并未取得危險貨物運輸許可。目前,市場監管局已對車內成品油抽樣取證,當地派出所也將涉案車輛扣押,當地經信部門調度專用油罐車對車內成品油實施轉運,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執法人員介紹,未取得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許可,擅自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的行為違反了《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第八條、第十條之規定,車主應停止非法運輸、經營。依據《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第五十六條第一項之規定,執法部門可對其處以3萬元到10萬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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