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冀五家法院共簽協議 促進環渤海港口城市群高質量發展
中新網天津11月2日電 (周亞強)11月2日,天津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天津海事法院、河北省秦皇島市中級人民法院、河北省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河北省滄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天津三中院會簽《服務保障京津冀協同發展 加強環渤海區域中級人民法院司法協作框架協議》,以區域司法協作機制創新,促進環渤海港口城市群高質量發展。
據了解,此次框架協議的協作目標一是依托津秦唐滄港口城市戰略優勢,以京津冀區域共同體理念和思維,構建全方位司法協作機制;二是通過推動各項司法協作機制落地落實,加速推進京津冀區域治理體系一體化進程;三是全力助推協作城市港產城一體發展更加緊密,助力打造京津冀“海上門戶”樞紐,共建“一帶一路”開放平臺。
框架協議共21條,明確了協議的指導思想、工作目標以及專業審判協同、特色審判領域協作,執行聯動協作、跨區域環境司法協作、司法資源共享、司法服務同城化、跨域司法警務協作等12項協作機制。
“此次司法協作框架協議的簽訂,是服務京津冀協同發展,推動環渤海區域司法協作的重要舉措。”天津三中院黨組書記、院長張長山表示,通過簽訂框架協議,該院將聚焦“一體化”“港產城”“環渤海”和“大保護”,把司法服務建在港口全要素產業鏈上,激活示范先行創新動能,塑造高能級對外開放格局,共建高效能區域治理模式。
五家法院共同表示,下一步,將形成集群合力,把司法服務基層、服務企業、服務群眾落實到京津冀環渤海協同發展全領域全過程各方面,以優質司法服務保障環渤海港口群和沿海經濟帶蓬勃興盛。(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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