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管體制改革落地江蘇運行 專家:利于統籌央地金融監管 消除監管盲區
人民網南京7月27日電 (周夢嬌、黃啟源)新近掛牌的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江蘇監管局日前聯合江蘇省農業農村廳印發了《關于做好銀行業保險業支持糧食安全工作的意見》(蘇金發[2023]1號),這意味著金融監管體制改革在江蘇落地后已順接運行。
今年3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明確,深化地方金融監管體制改革,“建立以中央金融管理部門地方派出機構為主的地方金融監管體制,統籌優化中央金融管理部門地方派出機構設置和力量配備。地方政府設立的金融監管機構專司監管職責,不再加掛金融工作局、金融辦公室等牌子。”
5月18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揭牌;7月20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江蘇監管局和13個市監管分局統一掛牌。現任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江蘇監管局黨委書記、局長是熊濤,此前他是中國銀保監會江蘇監管局黨委書記、局長。
作為江蘇省政府直屬機構,江蘇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成立于2018年10月,在履行地方金融監督管理職責的同時,協同配合駐蘇中央金融管理部門建立信息共享、風險處置、業務發展和消費者保護等協作機制。
南京財經大學經濟學院副院長崔向陽認為,此番國家金融監管體制改革,有利于加強黨中央對金融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踐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和人民性;也有利于統籌央地金融監管,實現中央與地方兩個層面金融監管無縫對接協調,消除金融監管盲區。江蘇省社科院經濟研究所助理研究員陳丹臨亦建議,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江蘇及各地監管分支機構掛牌后,通過職能整合、監管模式優化以及金融創新與監管平衡,更好地促進江蘇金融市場的健康穩定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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