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時評】婚俗淳,新風正 生活好
【光明時評】
作者:王小龍(廣西南寧市隆安縣城廂鎮東安村駐村第一書記)
最近發布的2023年中央一號文件,強調“扎實開展高價彩禮、大操大辦等重點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從2019年首提治理“天價彩禮”到今年繼續強調治理“高價彩禮”,5年來,相關問題4次登上中央一號文件。這一方面表明中央持續開展治理工作的堅強決心和積極成效,另一方面也說明開展治理工作的難度不小、任務不輕,需要持續發力、久久為功。
“投我以木桃,報之以瓊瑤。匪報也,永以為好也。”中國傳統婚俗文化中,彩禮、嫁妝等內容雖然與經濟相關,但其文化意義遠遠大于經濟意義。然而,由于男女人口比例的不平衡,特別是農村地區普遍存在的男多女少的現實問題,讓總體處于相對優勢地位的女方有了更多選擇權。于是,在一些地區“嫁妝”似乎成了一道“選擇題”,而“彩禮”則是一道“必答題”。在這種情況下,彩禮的傳統文化功能逐漸被經濟功能所取代,甚至把“待嫁而孤”與“待價而沽”畫等號,催生出“高價彩禮”式亂象。從這個意義上看,“高價彩禮”違背了中國傳統婚俗文化的本意,不僅不是個“必選項”,而且是個“不正確選項”。
“高價彩禮”問題雖然與一個地區的人口和經濟狀況緊密相關,但卻不是一個純粹的經濟問題。據媒體報道,有關學者基于大數據分析得出結論,全國各地彩禮金額均值與當地經濟發展程度并未表現出絕對的正相關。這一方面說明各地情況的多樣性,另一方面也表明“高價彩禮”問題并不能簡單地從“經濟決定論”的角度去分析和應對。事實上,在一些經濟發達地區,彩禮已經自然回歸到其傳統文化功能中的“象征性意義”;而在一些經濟欠發達地區,由于當地群眾承受能力有限和思想觀念不同,高價彩禮也失去了存在的意義。
因此,從加強農村精神文明建設角度發力,推動各地因地制宜治理“高價彩禮”問題,不僅是必要的,而且是可行的。治理“高價彩禮”問題,是堅持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守正創新的必然要求,不僅能讓中國傳統婚俗文化回歸本來意義,而且能為倡導文明婚風婚俗賦予新的時代意義。倡導文明婚俗,不僅能體現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內在價值,也是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題中應有之義。比如,在社會層面倡導的“自由”觀念,本身就蘊含著“婚姻自由”的理念。以“高價彩禮”的形式干預和破壞婚姻自由,不但與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背道而馳,而且還可能觸犯法律。
在實踐中,應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引領,堅持正確的價值導向,把倡導文明婚風婚俗納入文明鄉風建設中,充分挖掘傳統資源和當地資源,將反對高價彩禮和大操大辦有效植入村規民約,推動行為治理逐步邁向人心治理。需要指出的是,好的風俗習慣,有的是約束出來的,有的也是獎勵出來的。在有條件的地區,可以探索實施新時代文明婚風婚俗獎勵措施,在大刀闊斧反對“高價禮”的同時,旗幟鮮明地獎勵“合理禮”或“免俗禮”,讓美好婚俗蔚然成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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