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企業惡意注銷企圖金蟬脫殼,沒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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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化注銷登記手續,是國家持續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暢通經營主體退出渠道的便民舉措。但一些企業卻利用這一政策惡意注銷登記,企圖金蟬脫殼逃避法律責任。不過,江蘇省南通市檢察機關通過檢察建議督促登記機關撤銷案涉注銷登記,恢復了公司主體資格,重新“激活”強制執行程序,并利用大數據技術,在全市開展專項監督活動,讓一些問題企業的圖謀沒能得逞。
一企業發生安全事故被有關部門處罰后,卻注銷了之,讓安全生產事故處罰無法實施。
不過,江蘇省南通市檢察機關通過檢察建議督促登記機關撤銷案涉注銷登記,恢復了公司主體資格,重新“激活”強制執行程序。
今年2月,這起專項治理案成功入選最高檢“2022年度十大行政檢察典型案例”。
此后,南通市檢察機關利用大數據技術,在全市開展專項監督活動,讓行政執法、非訴執行及民事訴訟、刑事訴訟等領域的惡意注銷問題逐一浮出水面,讓一些問題企業的圖謀沒能得逞。
發生安全事故被處罰卻將企業注銷
2016年2月,某金屬礦砂物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礦砂公司)租賃的南通市廠區內,發生一起裝載機傷人事故,致1人死亡。該公司法定代表人黃某頓感大事不妙,不但謊報事故情況,還偽造現場,誤導南通市崇川區應急管理部門對該事故定性。
2019年10月25日,在事故調查結束之后,應急管理部門因該公司存在謊報事故情形,依據相關規定,對該公司作出165萬元罰款。2020年2月19日,因礦砂公司逾期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應急管理部門遂依據行政強制法相關規定,決定加處罰款165萬元。
但黃某收到行政處罰決定后,既不申請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處罰決定,面對多次催告始終不繳納罰款。
2020年8月,崇川區應急管理部門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被法院告知礦砂公司已辦理注銷登記,當事人主體已不存在,故裁定不予執行。
崇川區應急管理部門這才得知,原來早在2019年9月,尚處于事故調查階段的礦砂公司,利用信息不對稱,隱瞞涉案事實,已在公司注冊地登記機關辦理核準注銷登記手續。
登記機關根據建議恢復企業主體資格
“發生這么嚴重的安全事故,公司卻注銷了之,這330萬元的罰款難道就這么算了?”崇川區應急管理部門窮盡救濟途徑后向崇川區檢察院反映,尋求幫助。
崇川區檢察院經調查認為,礦砂公司隱瞞重要事實騙取了公司注銷登記,致使該案無法進入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程序,安全生產事故處罰無法實施,侵害了國家利益,遂啟動執行監督程序。
2021年2月4日,經征求公司注冊地檢察機關意見后,崇川區檢察院向該公司注冊地登記機關發出檢察建議,認為礦砂公司使用欺詐手段隱瞞重要事實騙取公司注銷以逃避行政處罰,建議依法撤銷礦砂公司的注銷登記。該登記機關最終根據檢察建議,重新核查申請材料,撤回注銷登記,恢復礦砂公司主體資格。
2021年3月,應急管理部門重新申請法院對礦砂公司強制執行,檢察機關同時依法向人民法院發出行政非訴執行立案監督檢察建議,指出應急管理部門逾期申請強制執行有正當理由,建議法院依法受理。法院采納檢察建議,作出準予強制執行裁定,同時表示在辦理行政處罰非訴執行案件中,將加大對惡意注銷公司登記逃避行政處罰行為的審查、甄別力度。
大數據鎖定,注銷亂象浮出水面
南通市檢察機關在辦案中發現,問題企業為逃避法律責任,隱瞞涉案情況而取得注銷登記時有發生。
例如,有的勞動者歷經三四年仲裁訴訟討要拖欠工資,但到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時才發現公司早就沒了,無法維權;有的公司為逃避大額罰金,在庭審階段即擅自在注冊地通過簡易注銷程序注銷了公司登記,致使單位犯罪主體不適格,刑事訴訟程序受阻……
南通市檢察院第六檢察部主任陳艷紅以“注銷”等關鍵詞對法院行政處罰非訴執行裁定文書進行檢索時,又發現了40余條因被執行對象注銷致使執行程序終結案件,涉及1000余萬元罰款。“必須采取類案辦理方式,以專項行動促進問題治理。”
開展專項活動首先要解決的難題就是如何高效精準梳理出監督線索。為快速全面摸排線索,南通市檢察院靈活利用裁判文書、行政處罰、企業公示信息等公開數據,以及檢察業務系統內部數據庫,搭建數字監督模型,通過企業工商登記信息與執法司法案件數據進行碰撞分析,從58萬余家注銷企業中篩選出5000余個存在司法案件信息的問題企業名單。
在此基礎上,數字監督模型進一步抓取上述企業注銷核準時間、關聯法律文書作出時間,進行自動比對,歸類為行政處理階段注銷、訴訟階段注銷、執行階段注銷等重點類型,一步步縮小范圍、鎖定目標。
按此方法,在大數據技術加持下,南通檢察機關共摸排發現了類案線索141件,行政執法、非訴執行及民事訴訟、刑事訴訟等領域的惡意注銷問題逐一浮出水面。
(工人日報 王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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