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暗料理”只做不吃,不良風氣該剎住了
作者:劉婷婷 法學副教授
“大胃王”禁止了,“黑暗料理”又現江湖。目前,諸如“黑暗料理”直播或短視頻,在視頻平臺上并不少見。記者近日觀看30多場相關直播、200多條短視頻后發現,此類視頻大多以異??鋸埖姆绞轿W友點擊進入,并持續觀看,但往往在直播結束時會剩下滿桌菜品,許多菜品甚至幾乎沒動,有些只被吃了一口。
制作“黑暗料理”本身并沒什么錯,只要這些“料理”能自產自吃自理。問題在于,那些想借此博得流量的主播并沒打算吃下食物。主播“別出心裁”,利用人們的獵奇心理,把心思放在怪異的烹飪方式上,不管菜品能不能吃、味道如何,只要做出來的東西能博人眼球就達到了目的,導致大量食物被浪費。而這種狀況,在視頻平臺廣泛存在。
也許在主播們看來,自己花錢買了食物,等于擁有了食物的所有權,想怎么處理就怎么處理,浪費一點也無所謂,容不得旁人置喙。殊不知,浪費食物不僅是不道德的行為,也是一種違反法律的行為。
《反食品浪費法》明確規定,“個人應當樹立文明、健康、理性、綠色的消費理念,外出就餐時根據個人健康狀況、飲食習慣和用餐需求合理點餐、取餐”,就算在家庭生活中,也“應當培養形成科學健康、物盡其用、防止浪費的良好習慣”。審視那些所謂的“黑暗料理”,加了泥巴的醬爆龍蝦,用醬油煮的火雞面,將辣椒面、醬油、醋和草莓混在一起的“水果色拉”等,與“文明、健康、理性、綠色”相距甚遠,根本就談不上科學健康、物盡其用,顯然觸碰了法律底線。
既然主播選擇在平臺上分享,視頻也好直播也罷,都相當于進行一場示范。特別是一些粉絲量很高的主播。因此,對于浪費食物的“黑暗料理”,更應嚴肅規制。根據《反食品浪費法》,“餐飲服務經營者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由有關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餐飲服務經營者誘導、誤導消費者超量點餐造成明顯浪費”,“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處一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食品生產經營者在食品生產經營過程中造成嚴重食品浪費”,“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具體而言,對涉及的店家該警告的警告,該罰款的罰款,對于制造“黑暗料理”的主播,也應拿起行政處罰的法律利器。不僅如此,根據《反食品浪費法》規定,還應強化新聞媒體、網絡平臺的義務,不得制作、發布、傳播宣揚量大多吃、暴飲暴食等浪費食品的節目或者音視頻信息,發現用戶有違法行為的,應當立即停止傳輸相關信息,直至停止提供信息服務等。
避免舌尖上的浪費,是全體公民的法律義務,對網絡主播探店亂象,不能當作段子看笑話,而應引起警覺、及時治理。(劉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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