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城法院一天騰退三套被執行房
涉案房屋的騰退一直是執行“老大難”問題,被執行人不配合、“玩失蹤”甚至人為設置阻礙等情形屢見不鮮,西城法院執行局近期破解阻礙,成功騰空三起案件被執行房屋。
第一起案例中,被執行人李某始終避而不見。不過,李某名下有可供執行的房產,西城法院決定采取強制開鎖入戶措施,破解財產處置后期的交付問題。第二起案例中,被執行人高某某通過微信告訴法官,自己人在國外,無法回國,但拒絕向法院提交在國外的證明,也拒絕通過“云法庭”或其他方式視頻談話。西城法院決定對高某某名下房產采取強制開鎖入戶措施。第三起糾紛中,涉案人員林某遲遲不履行還款義務。法院最終查封了林某名下位于昌平區回龍觀鎮的房產,隨即啟動拍賣程序。
因三處房產均位于昌平區,西城法院經研究決定,集中人員力量,在同一天對三處房產強制開鎖進入。執行現場邀請申請執行人、物業公司和社區工作人員共同見證,全程由執法記錄儀錄像,并制作執行筆錄和財產扣押清單,隨后將符合條件的房屋依法啟動拍賣。
西城法院提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被執行人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并隱匿財產的,人民法院有權發出搜查令,對被執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財產隱匿地進行搜查。作為案件當事人,對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應當履行。在符合法定條件下人民法院可以依法騰空財產,強制執行過程中產生的執行費用依法由被執行人承擔,拍賣房產、股權等財產后,可以在被執行人不在場的情況下,強制過戶至買受人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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