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6”城市降塵量同比下降11.3%
生態環境部今日向媒體公布了2020年4月京津冀大氣污染傳輸通道“2+26”城市(以下簡稱“2+26”城市)和汾渭平原11城市降塵監測結果。
4月,“2+26”城市降塵量均值范圍在6.9-15.8噸/平方千米·月之間,平均為10.2噸/平方千米·月,同比下降11.3%。邯鄲、淄博、北京、濟寧、聊城、焦作、菏澤、安陽、新鄉、晉城和鶴壁市等11個城市降塵量小于9.0噸/平方千米·月(《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國發〔2018〕22號)要求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汾渭平原各市平均降塵量不得高于9.0噸/月·平方公里);邢臺、長治、濟南、鄭州、石家莊、濮陽、濱州、開封、保定、太原、德州、天津、唐山、衡水、廊坊、滄州和陽泉市等17個城市降塵量平均值大于9.0噸/平方千米·月,其中陽泉市降塵量平均值最大,達15.8噸/平方千米·月。除邯鄲和濟寧市外,其余26個城市降塵量最大值均大于9.0噸/平方千米·月;濟寧、石家莊、德州、安陽、天津、滄州、陽泉、長治和晉城市9個城市降塵量平均值同比不降反升。
4月,汾渭平原11城市降塵量均值范圍在4.8-10.4噸/平方千米·月之間,平均為7.4噸/平方千米·月。寶雞、咸陽、西安、渭南、三門峽、洛陽、臨汾、銅川和運城市等9個城市降塵量平均值小于或等于9.0噸/平方千米·月;呂梁和晉中市2個城市降塵量平均值大于9.0噸/平方千米·月,其中晉中市降塵量平均值最大,達10.4噸/平方千米·月。渭南、銅川、洛陽、臨汾、運城、晉中和呂梁市等7個城市降塵量最大值大于9.0噸/平方千米·月。
版權聲明:凡注明“來源:中國西藏網”或“中國西藏網文”的所有作品,版權歸高原(北京)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任何媒體轉載、摘編、引用,須注明來源中國西藏網和署著作者名,否則將追究相關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