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駐華使領館簽證業務重開 部分人可申赴德簽證
中新網10月14日電 據《歐洲時報》德國版微信公眾號“道德經”消息,根據2020年7月1日的內閣決議,德國目前仍在維持對中國旅客的入境禁令。不過,隨著德國駐華使領館的簽證業務重新開放,德國也將限制放松了些許,準許部分有特殊情況的人群申請赴德簽證。
根據德意志聯邦共和國駐華使領館網站消息,目前,旅游簽證由于入境禁令仍不予簽發。對于居住地在中國的旅行者而言,出于下列必要原因可以申請赴德簽證:
持申根簽證的短期旅行
1、出于迫不得已的家庭原因須入境的人員,須提供相應官方/醫療證明或關于特殊家庭原因的書面證明。
2、探訪核心家庭成員(即配偶、未成年子女、或未成年子女探訪父母);特殊情況下探訪伴侶/未婚夫(妻)。
3、因罹患危及生命的疾病須就醫治療的人員(須持醫療證明)。
4、應募上船或要離職下船的海員或內陸運輸船船員。
5、無其它旅行線路選擇時,需要簽證的過境中轉旅客。
6、有資質的專業人員,如從事經濟角度上非常必要的工作,并且其工作不能推遲或在他國進行。
7、參加比賽/培訓的職業運動員。
持德國簽證的長期(停留90天以上)旅行
1、家庭團聚及結婚。
2、大學留學生,持有德國高校近期出具的入學通知書。
3、科學家/研究人員,需持有科研機構出具的到崗必要性的證明。
4、長期赴德學習的寄宿學校學生,需持有寄宿學校出具的入學通知書。
5、有資質的專業人員,如從事經濟角度上非常必要的工作,并且其工作不能推遲或在他國進行。需證明其到場必要性和緊迫性。
6、培訓學員,需持有培訓協議并證明到場必要性。
7、職業運動員/職業教練,需持有相應工作/職業資質培訓協議 。
以下旅行者的簽證申請依然可以繼續受理,不受旅行禁令限制:
健康衛生領域從業者/科研人員和護理人員,需持有相應工作或培訓協議。
以下簽證申請目前尚不能提交
學習語言但沒有德國高校入學通知書的申請人/還未拿到入學通知書的大學申請人/找工作者/互惠生/志愿服務者/廚師/私營企業主/實習人員。
此外,根據中國德國商會消息,針對已確定會舉行的展會,參觀者或參展商也可申請簽證。但除了基本的申請材料外,還必須提供以下文件:
(A)如您是參展商:展會主辦方的參展確認書。
(B)如您是參觀者:展會入場證和至少一名參展商對展會現場商務會議的預約確認。
中國德國商會還指出,對于赴德工作的需求,簽證暫只對申請藍卡(高端/專業人才)和ICT(工作派遣)人士開放。
德意志聯邦共和國駐華使領館網站提示,簽證本身還不能完全賦予持有者入境德國的權利。是否能夠入境德國,將由相關聯邦警察決定。原則上,只有在到達德國某一機場或邊境后,聯邦警察才能決定是否準許入境。德國駐外使領館不能為此承擔任何責任。每次入境德國時,務必攜帶證明旅行目的的材料,并根據需要在邊境檢查時出示。
駐華使領館網站因此強烈建議,無論如何,請在出行前訪問德國聯邦警察局主頁或致電德國聯邦警察局熱線,獲取有關是否能夠獲準入境的最新信息。
及時了解其它歐洲國家相關的入境限制
如果有可能前往歐盟其它成員國、冰島、列支敦士登、挪威、瑞士或英國,請提前了解這些國家當地的入境限制相關規定。有可能雖然德國準許入境,但是有些其它國家不允許。
入境德國后可能需要進行強制隔離
如果在入境德國前的14天內曾前往過所謂的“高風險地區”,那么根據各聯邦州當地的相關檢疫規定,一般須進行14天的強制隔離。
還可以在羅伯特·科赫研究所網站上查看目前有哪些國家/地區被列為高風險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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