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農企“聯結”打通群眾致富路
近年來,林芝市立足推動高質量發展、促進改革開放先行工作實際,依托“企業+農戶”“企業+合作社+農戶”“企業+基地+農戶”等經營模式,通過入股分紅、訂單收購、勞務輸出、土地流轉等舉措,創新打造農企利益聯結機制點,形成企業與群眾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聯結機制,真正讓企業扎下根、發展好,讓群眾有平臺、能致富,推動農企利益聯結走深走實。
林芝市積極引導群眾在自愿平等的基礎上,有效整合配置資源,推動土地經營權、自有設施設備及折股量化到戶的集體資源資產資金等,入股企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等經營主體,持續拓展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成果,讓農牧民群眾實現分紅增收,預計今年全市實現分紅100萬元。
巴宜區采取“私企+合作社+群眾”經營模式,引進煙臺大山果業開發有限公司,在百巴鎮建設高原蘋果苗木繁育基地。“我們百巴鎮12個村(居)黨支部成立林芝薩亟布實業有限公司(合作社),以各村轄區資源等入股,與煙臺大山果業開發有限公司建立利益聯結機制,有這樣一個好的平臺,大大拓寬了產品銷售渠道,我們老百姓的生活會越來越好。”百巴鎮黨委書記索朗扎西說。
同時,林芝市積極探索推廣“訂單式”農牧業生產模式,引導企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等農業經營主體與有產品銷售需求的群眾簽訂長期購銷合同,形成穩定的購銷關系,并實行“市場價+一定比例上浮”等保價收購,保障農牧民權益,降低農戶種植風險,讓農牧民群眾參與發展特色農牧業實現增收。截至目前,全市11家農牧業龍頭企業與農牧民群眾簽訂農產品采購訂單713份,訂單總金額超過1億元,輻射農牧民群眾6264戶2.76萬人,累計帶動農牧民群眾實現增收1.28億元。
林芝市還積極盤活閑置資源,引導企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等農業經營主體,對農戶或村集體擁有的閑置或低效益土地資源進行流轉或租賃,提高閑置資產盤活利用率,推動“沉睡”的資源變身增收的“活水”,讓農牧民群眾獲得租金收入。“我們堆村通過村集體和群眾籌集資金購買挖掘機進行租賃,累計實現集體增收40萬元,每年實現戶均分紅5000元至8000元。”朗縣洞嘎鎮堆村黨支部書記米瑪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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