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記者從西藏自治區水利工作會議上了解到,2021年河湖長制改革持續深化,印發《關于建立“河湖長+檢察長+警長”協作機制的意見》,構建“河湖長牽頭負責,檢察機關、公安部門參與,責任部門協調聯動”的河湖管理保護機制,推動解決河湖治理難題,全區水環境持續改善。2021年,完成“一河一策”修編,開展64個河湖健康評價試點,國控斷面、省控斷面水質達標率均為100%。
據介紹,2021年,強化各級河湖長履職盡責,累計巡查調研14.36萬余人次。深入推進河湖“清四亂”常態化、規范化,“四亂問題”實現動態清零。加大河湖長制考核激勵力度,完成七市地2020年度河湖長制考核,對排名前三的市(地)獎勵100-200萬元。加快推進岸線保護與利用規劃編制,完成107個河湖岸線保護與利用規劃編制年度任務。推進河湖管理范圍劃定工作,完成489個河湖的管理范圍劃定細化完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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