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技類校外培訓收費 一次性不得超五千元
北京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等4部門近日聯合印發《北京市科技類校外培訓預收費管理辦法(試行)》,對科技類校外培訓預付式消費的管理做出規范,要求培訓機構不得一次性收取超過5000元的費用。
近年來,預付式消費在科技類校外培訓領域的應用范圍越來越廣。預付式消費作為市場上一種消費行為,對便利支付、促進消費、繁榮市場起到了積極作用。部分商家將其作為擴張經營的籌資手段,具有預付式消費履約風險;有的商家因服務質量下降,甚至閉店破產等,侵犯了消費者合法權益,對消費環境和市場秩序造成一定負面影響。為加強單用途預付卡管理,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規范預付式消費市場秩序,《北京市單用途預付卡管理條例》已于2021年底出臺。此次《管理辦法》是為做好《條例》在科技類校外培訓領域的落地實施。
《管理辦法》共計13條,主要內容一是明晰監管范圍。面向中小學生(含3至6歲兒童)且采取預收費方式經營的所有科技類校外培訓機構均要接受監管。其次是明確資金存管和支取要求。預收費應全額納入監管;培訓機構應選擇北京轄內的一家商業銀行作為預收資金存管銀行,開立唯一的預收資金專用存管賬戶,將全部預收資金直接存入專用存管賬戶;培訓機構可以選擇“一課一結”或“一月一結”的存管資金支取方式。第三是加強收費管理。培訓機構收費時段不得早于培訓開始前一個月時間,不得長于場地租賃期限,不得一次性收取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或60課時的費用,且不超過5000元等。此外是加強信息管理。培訓機構應提供培訓服務費使用情況、培訓服務消費記錄、余額等信息查詢服務,應公示培訓內容、培訓時長、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價格或者計價方法)、退費辦法等信息;提出了保護學員信息安全的要求。
北京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等4部門近日聯合印發《北京市科技類校外培訓預收費管理辦法(試行)》,對科技類校外培訓預付式消費的管理做出規范,要求培訓機構不得一次性收取超過5000元的費用。
近年來,預付式消費在科技類校外培訓領域的應用范圍越來越廣。預付式消費作為市場上一種消費行為,對便利支付、促進消費、繁榮市場起到了積極作用。部分商家將其作為擴張經營的籌資手段,具有預付式消費履約風險;有的商家因服務質量下降,甚至閉店破產等,侵犯了消費者合法權益,對消費環境和市場秩序造成一定負面影響。為加強單用途預付卡管理,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規范預付式消費市場秩序,《北京市單用途預付卡管理條例》已于2021年底出臺。此次《管理辦法》是為做好《條例》在科技類校外培訓領域的落地實施。
《管理辦法》共計13條,主要內容一是明晰監管范圍。面向中小學生(含3至6歲兒童)且采取預收費方式經營的所有科技類校外培訓機構均要接受監管。其次是明確資金存管和支取要求。預收費應全額納入監管;培訓機構應選擇北京轄內的一家商業銀行作為預收資金存管銀行,開立唯一的預收資金專用存管賬戶,將全部預收資金直接存入專用存管賬戶;培訓機構可以選擇“一課一結”或“一月一結”的存管資金支取方式。第三是加強收費管理。培訓機構收費時段不得早于培訓開始前一個月時間,不得長于場地租賃期限,不得一次性收取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或60課時的費用,且不超過5000元等。此外是加強信息管理。培訓機構應提供培訓服務費使用情況、培訓服務消費記錄、余額等信息查詢服務,應公示培訓內容、培訓時長、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價格或者計價方法)、退費辦法等信息;提出了保護學員信息安全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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