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基金如何做好境內投資?兩部門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為完善全國社會保障基金制度體系、規范全國社會保障基金境內投資運營行為,支持全國社保基金更好保值增值,今天,財政部聯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發布了《全國社會保障基金境內投資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根據《征求意見稿》,社保基金會可采取直接投資、委托投資或者以國務院批準的其他方式開展投資運營。
在投資范圍方面,兼顧基金安全和保值增值需要,適當優化調整投資范圍,全國社保基金可以投資同業存單、政策性和開發性銀行債券、地方政府債券、企業債、公司債、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養老金產品、股指期貨、國債期貨等十一類產品和工具。
同時,《征求意見稿》明確社保基金會直接投資范圍限于銀行存款、同業存單,符合條件的直接股權投資、產業基金、股權投資基金(含創業投資基金)、優先股,經批準的股票指數投資、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
在投資監管比例方面,根據基金投資和監管實踐,綜合考慮風險收益特征,將全國社保基金投資品種按照存款和利率類、信用固收類、股票類、股權類進行劃分,并將境內和境外投資全口徑納入監管比例。目前,股票類、股權類資產最大投資比例分別可達40%和30%,進一步提高了全國社保基金投資靈活度,有利于持續支持資本市場發展。
(總臺央視記者 王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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