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最嚴格制度最嚴密法治保護生態環境
用最嚴格制度最嚴密法治保護生態環境——寫在首個全國生態日到來之際
2023年8月15日,是首個全國生態日,也是我國在生態文明領域的綜合性活動日。今年6月28日,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審議并通過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設立全國生態日的決定》,由全國人大常委會以決定的形式設立全國生態日,彰顯其權威性、嚴肅性。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許安標表示,將8月15日設立為全國生態日,體現了首創性、標志性、獨特性,具有鮮明的辨識度,意義重大。全國生態日的設立,有利于更好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特別是有利于深化這一重要思想的大眾化傳播,提高全社會生態文明意識,增強全民生態環境保護的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
用制度與法治劃定生態紅線
黨的十八大以來,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我國生態環境發生歷史性、轉折性、全局性變化,我們的祖國天更藍、山更綠、水更清,萬里河山更加多姿多彩。最根本的原因是形成了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深刻回答了新時代生態文明建設一系列重大理論與實踐問題,為推進美麗中國建設、實現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提供了科學指引和根本遵循。
“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核心要義之一,就是要始終堅持用最嚴格制度最嚴密法治保護生態環境。”許安標表示,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保護生態環境必須依靠制度、依靠法治;必須構建產權清晰、多元參與、激勵約束并重、系統完整的生態文明制度體系,讓制度成為剛性約束和不可觸碰的高壓線。
黨的十八大以來,全國人大常委會共制定、修改生態環境保護領域法律19件,正在審議1件,還作出有關決議1件。2018年3月,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通過憲法修正案,將新發展理念、生態文明和建設美麗中國的要求載入憲法,確立了生態文明的憲法地位,為推進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提供了憲法保障。
“目前,我國已有生態環境保護法律30余部、行政法規100多件、地方性法規1000余件,還有其他大量涉及生態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規定,為形成并完善生態文明制度體系打下了堅實基礎。”許安標表示,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用最嚴格的制度、最嚴密的法治劃定生態紅線,守護綠水青山,推動美麗中國建設。
為美麗中國建設提供法治保障
回顧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生態環境保護立法的成就,突出的特點主要體現在指導思想、立法形式、立法領域、立法內容和法律責任五個方面。
“在立法指導思想上,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特別是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根本遵循。”許安標表示,2014年,我國修改環境保護法,將生態文明建設必須遵循的基本理念、基本原則、基本制度以法律形式確立下來。此后制定或修改的多部生態環境保護法律均對此作出相關規定。“我國多部法律在‘總則’中規定了‘實現人與自然和諧共生’‘保障生態安全’‘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等內容。”許安標說。
“在立法形式上,統籌立改廢纂等多種形式。”許安標介紹,我國先后制定了深海海底區域資源勘探開發法、核安全法、土壤污染防治法等10部生態環境保護法律,全面修訂大氣污染防治法、野生動物保護法、森林法等法律,不僅填補了有關領域的立法空白,還使法律規范更加明確具體,增強了可執行性和可操作性。
“在立法領域上,將生態環境保護向國家安全、特殊區域和流域保護等領域進一步拓展。”許安標表示,生態環境保護立法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向維護生態安全、資源安全和生物安全等國家安全有關方面拓展。同時,創新性制定了長江保護法、黃河保護法,打造大江大河治理的重要標桿。此外,堅持生態保護第一,制定青藏高原生態保護法、黑土地保護法等。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的生態環境保護立法工作,在內容上逐步建立健全生態環境保護制度的“四梁八柱”;在法律責任上全面強化、統籌適用刑事、民事和行政責任。許安標表示,下一步,全國人大將持續推進生態環境保護法律制度建設,不斷完善生態文明制度體系,為全面推進美麗中國建設,加快推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提供更加扎實有力的法治保障。(科技日報 記者 何 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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